保山市纪委监察局聚焦主业主责促进“两个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4-10-03 09:24:30   来源:保山市纪委

一是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市委书记李正阳在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会上对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作了重点强调,要求各级“一把手”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总体工作,归入主业,像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一样,真正把责任担起来。2014年4月30日,保山在全省16个州市中,第一家组织召开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专题培训会议,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之后,市委相继下发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市直部门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意见》和《深入学习贯彻〈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的通知》,对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2014年工作任务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重点突出了各县区、市直各部门的主体责任。

二是落实纪委监督责任。逐步收缩纪检监察工作战线,对市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136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调整或退出121个,保留15个,为腾出精力,聚焦主业,加强执纪监督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是协助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在全省考核中,保山市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优秀,在2013年度考核中名列16个州市第一。制发了《关于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明确了落实情况报告制度、专题报告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工作责任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对执行落实不力的将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保山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