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抓关键环节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

发布时间:2014-09-22 17:10:35   来源:玉溪党风廉政网

今年七月以来,通海县通过严格集中保管证照、严格审批手续、落实责任惩处等三个环节的工作纪律,加强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丰富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抓手。

集中保管证件。下发《关于做好全县科级干部出国(境)证照管理的通知》,对全县在职的科级干部所持出国(境)证照进行集中统一保管。实行零报告,要求所有新提拔的科级干部必须在到任后1个月内,将原持有的出国(境)证照送交县委组织部统一登记保管;新办理出国证照或从国(境)外回来后,须在10日内主动将所持出国(境)证照交回县委组织部集中保管。目前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统一保管科级干部出国(境)证照66本。

严格审批手续。要求全县科级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按《通知》规定的流程严格报批。因公出国(境)的,须有市外侨办的任务通知,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签批后,报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进行备案;因私出国(境)的,严格执行本人申请、主管部门审查、执法执纪部门和组织部门审查、县领导审签的手续,坚决防止未经审批因私出国(境)行为。

落实责任惩处。明确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县公安局等部门协助,各乡镇(街道)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协同配合,各负其责。对领导干部中不自觉遵守证件管理规定的,由单位纪检、组织人事部门督促、提醒;在规定时间内拒不上交有关证件的,及时报告县委组织部。凡未经请示报告,又无正当理由擅自出国(境)的,或违反证件管理相关规定,私自保管出国(境)证件(照)的,一经发现,将通报批评教育或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