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纪委按照中央纪委的部署和省、州纪委的有关要求,不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围绕作风建设、惩治腐败、纪律建设等任务,将县纪委机关干部重新排兵布阵,精力、人力、物力向“主业”倾斜,强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转职能,明确职能定位。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明确提出,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把职能定位,理清职责权限,把不该由纪委参与的领导小组、协调小组、联席会议等议事协调机构进行调整,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监督、再监督上,把该管的切实管好,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充分体现了聚焦主业主责、突出执纪监督的要求。
转方式,强化执纪监督。县纪委始终保持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的高压态势,“零容忍”惩治腐败。县纪委在没有改变内设机构设置的基础上,加大组织创新力度,把更多的人力、物力放在执纪办案上,增加案件检查室人员配置一倍。截止8月初,勐海纪委共立案30件,办结29件,办结率为96.67%,查处各类违纪人员41人,涉嫌违法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件;对违纪违法人员的查处,形成了强大的震慑效应。今年1至7月,全县11个乡镇、1个农场纪委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平台和县纪委群众诉求监督中心,共受理各类群众诉求件8178件,诉求件类别主要有社会保障、扶贫救灾、惠民政策、教育医疗、基础设施、家庭邻里纠纷、林权纠纷、土地问题、拆迁问题、拖欠各类款项、历史遗留问题等。经过自办、交办、转办、协调办理等方式,全部得到办理。诉求人对办理结果满意的有8164件、基本满意的14件,满意率为99.83%。大量群众诉求在短时间内得以办结或回复,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立改立行,纪检监察系统回归主业,“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密不可分。基层矛盾及时、有效得到化解,保障了群众的基本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树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转作风,强化自身建设。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以及“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的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强化自我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工作中和日常生活中,纪检监察干部带头执行“八项规定”,开展坚决弃“四风”行动,切实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敬的良好形象。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县纪委监察局7名班子成员共查出“四风”方面存在问题共91条。其中,形式主义方面27条,官僚主义方面28条,享乐主义方面21条,奢靡之风方面15条。在班子专题组织生活会上,班子成员相互批评真刀真枪,开诚布公共形成84条批评意见。每条批评意见都结合实际工作、日常生活点明点透。同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的改进意见也直截了当,为下一步进行整改打下了基础。(汪体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