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 6家企业被纪检监察机关“拉黑”

发布时间:2014-09-18 11:13:44   来源:德宏纪检监察网

今年1-7月,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串围标、利用虚假资质骗取中标案件5起,涉及违规企业8家,处罚金70147元,6家企业被该州纪检监察机关“拉黑”,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有效净化了公共资源交易环境,遏制商业贿赂违法行为,节约政府开支,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公正公开。

据悉,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2010年在全省率先引入了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制度,不让投机取巧者“钻空子”,凡是参与该州公共资源交易的企业、组织及相关从业人员,一旦有违反国家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及其他不良行为的,都将被纳入黑名单。被纳入黑名单的企业、组织及相关从业人员,在限制期内,不得参与该州相应的公共资源交易,并纳入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管理。

今年以来,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改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工作,实行“二个转变”即:从过去的牵头抓总转变为对行业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监督,从过去的全程监督转变为事后监督追责,明确行业监管部门的管理主责,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受理投诉、专项检查、日常巡查等方式发现问题,督促行业监管部门强化监督、查处案件、整改问题、完善制度。

德宏州纪委、监察局执法室负责人表示,在继续加强“黑名单”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同时,将不断强化纪律,严肃问责。对行业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及监管不力的,对应纳入黑名单而未纳入,未对黑名单信息及时更新和公布,以及现场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职,以至被纳入黑名单企业、组织及相关从业人员成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中标候选人等情况,将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