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益县基层纪委书记公开述职促“三转”

发布时间:2014-09-15 16:11:55   来源:曲靖市纪委

近日,县纪委组织召开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部门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述职会议。纪委书记黄海鸥同志在认真听取了23名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的述职报告后,肯定了他们2014年上半年的工作,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就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转变职能抓主业。要将牵头负责的工作移交给有关的主责部门,进一步规范明确职责分工、专司其职,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要突出监督执纪问责这一主业,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要敢于办案、善于办案,确保今年各家都有一件自办案件。二是转变方式履主职。要转变办案方式,坚持快查快结,建立办案超时责任追究制,推行案件审理提前介入制和案件交叉审理制。积极拓宽案源渠道,既要通过信访举报、明察暗访、专项治理等常规方式发现案件线索,又要通过主动下访、网络舆情等方式排查案件线索;要转变监督方式,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责任,将履职切入点从“配合”政府或部门开展督查,转移到对其履行职责、改进作风的“督查”上来;要转变问责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倒查追责,综合采取约谈、诫勉谈话、公开通报、典型曝光、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三是转变作风尽主责。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县直各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坚持正人先正己,带头改进作风,秉公执纪、严于律己,坚守责任担当,敢于较真碰硬;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切实纠正精神懈怠、安于现状、得过且过、工作责任心不强等不良风气;要按照“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坚决防止出现“灯下黑”问题;要强化学习,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素质,提高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