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省级机关党校在廉洁从政 教育中的主阵地作用

发布时间:2014-09-03 10:12:25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网站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做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和决策部署,深刻阐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要求。

针对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新形势、新任务,尤其是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培训工作的部署,工委领导和党校领导高度重视,工委常务副书记周云同志专门作出批示:“请省级机关党校按照通知要求,将廉洁从政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工委副书记、省级机关党校校长程猛同志作出批示:“机关党校将认真研究,抓好落实”。省级机关党校作为培训轮训省直机关党员干部的主渠道主阵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按照工委领导和党校领导的批示要求,扎扎实实做好省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培训工作。今年以来,共举办了6类12个班次的培训,培训各级各类干部6057名,较好地发挥了廉洁从政教育的阵地功能。

坚持从严治党原则,科学制定廉政教育计划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习近平总书记还明确提出,新时期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标准,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并对这五条标准作了深刻阐述。按照这一要求,省级机关党校紧密结合中央和省委要求,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集中轮训、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提高履职能力培训班、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科级干部培训班进行统筹规划,将廉洁从政教育单列专题,切实把廉政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在加大专题研究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廉政教育年度计划和各班次培训专题、教育形式,切实发挥好教育培训干部的主渠道主阵地功能。

改进教育方式,提高教育实效

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常讲常新,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必然带来新的课题。针对传统的教育模式,省级机关党校积极改进教育方式、提高教育实效。

一是加强调研,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研究专题组织骨干力量深入研究,及时掌握省直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易发多发腐败现象的领域及其原因。

二是积极改进教育方式,提高教育实效。把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示范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相结合,在开展专题讲授的基础上采用加强廉教基地情境教育方式,如组织学员到善洲林场参观学习,到省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一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的示范引导作用,一方面大力发挥反面典型的警醒作用,采用党员干部易于接受的语言和方式为他们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不断提高他们的党性修养,提高了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是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在工作实践中提高教育实效。省级机关党校大力配合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和省直机关纪工委,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主题实践活动,举办好各类专题培训班,在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的同时,提高廉政教育实效。

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廉政教育常态化

在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省级机关党校注重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长效机制建设,从制定计划、组织实施、效果反馈、档案管理等各方面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长效工作机制,做好党员干部训前、训中、训后各个阶段的管理和服务,把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固定为党校干部培训的必备专题,定期研究部署,实现了教育培训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在多年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践中,我们深深体会到: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是做好党员干部培训的关键环节。省级机关党校将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及时总结经验,在改进教育方式、提高教育培训实效上多下功夫,全面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育水平,为培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党员领导干部队伍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