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纪委监察局“聚焦主业”转职能

发布时间:2014-08-13 15:56:03   来源:楚雄纪检监察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定位,突出主业,大姚县纪委监察局采取有力措施,适应“聚焦中心任务,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

一是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大姚县纪委监察局精心组织,于4月25日至26日,组织全县11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了为期2天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专题培训,此次培训紧紧围绕“纠风治乱、畅通群众诉求和信访工作、依纪依法文明办案、查办案件和案件审理知识”等多个专题,聚焦查办案件主业。通过短短两天的培训,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维护群众利益,查办案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掌握了查办案件的程序方法技巧,提升了业务技能,为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主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促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落实。

二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为更好的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反腐倡廉建设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姚县纪委监察局经认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于2014年6月25日下发了《大姚县纪委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查办案件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程序、工作纪律,明确了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督办机制、组织协调机制、县纪委常委包案制度、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制度等内容,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查办案件是本职、有案不查是失职的理念,以铁的纪律为大姚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对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清理出大姚县纪委监察局共参与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共80个,经县纪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报2014年5月23日县委第52次常委会研究决定,县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保留和继续参与16个、合并1个、退出63个,精简率79%。同时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握职责定位、转变工作思路,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改进监督方式,今后不再参加各类考试现场工作,不再参加招投标采购现场工作。要进一步清理调整议事协调机构,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错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