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纪委提出不搞“灯下黑” 打好改进作风持久战

发布时间:2014-02-13 15:02:36   来源:云南网

云南网讯(记者 赵岗)2月12日,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举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会。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辛维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和“四句话”总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者和参与者的“双重职责”,不搞“灯下黑”,着力转变作风、联系群众、把脉问诊、对症下药,着力发现和解决思想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以自身建设新成效推动了纪检监察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辛维光指出,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已经进入尾声,但收尾不是收场。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要继续强化整改落实,把制定的整改方案作为兑现承诺、取信于民的行为遵循和行动指南;继续强化督促检查,对各州市、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指导,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活动组织开展和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强化抓班子带队伍,带头破除“四风”,带头反对特权,带头严明纪律,维护队伍纯洁,打造执纪铁军。他强调,我省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以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问题为重点,持续发力、动真碰硬,坚决打好改进作风这场攻坚战和持久战。一是态度要更坚决,坚定正风肃纪的信心和决心,坚决把积弊旧习扭过来,把歪风邪气压下去。二是整治还要更严厉,继续落实我省纠正“四风”46项专项整治措施,拓展整治领域,做到纪律严、要求严、执纪更严。三是措施还要更过硬,发扬钉钉子精神,真正使八项规定成为“铁八条”。四是制度还要更有效,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强制力。

省委第一督导组负责人参加会议。督导组肯定了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绩,并希望省纪委、省监察厅在下一步工作中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以优良作风推进改革、以优良的作风服务发展、以优良的作风联系群众,不断推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