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纪委要求,省纪委组织协调昆明市纪委、市检察院对昆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兼昆明交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原财务总监邱学荣受贿一案进行查处,2014年9月2日,宜良县人民法院对邱学荣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邱学荣收受贿赂260万元,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