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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学院召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

发布时间:2014-12-31 08:49:41   来源:省委高校纪工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红河学院于12月26日举行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省级宣讲专家、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杨临宏应邀作宣讲报告,全面解读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校党委书记陈永明、党委副书记罗家祥、副校长戴志福、纪委书记田志勇等在校领导、党委委员、副科级以上干部、各学院师生代表共300余人参加报告会。报告会由罗家祥主持。

报告会上,杨临宏全面介绍了四中全会《决定》的核心内容与中心思想。杨教授把握“神治、人治、法治”等关键词,就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法制同法治的区别等问题进行了解读。通过对比依法治国新、旧十六字方针体现四中全会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并提出自己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及全民守法的认识与见解。此外,他还阐释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道路所体现的特点。杨教授的宣讲报告结合了大量生动详实的中外案例,理论联系现实、以小见大、深入浅出地向大家阐述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和法治观念的意识。

罗家祥在主持总结时对杨教授的报告表示感谢,并就学校如何学习好、领会好、落实好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要高度重视,迅速兴起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切实把我校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上来,统一到校党委的决策安排上来。二要结合我校实际抓落实、促发展,要通过各种形式和举措把学习四中全会精神与我校发展实际相结合。三要增强法制观念。广大师生要自觉学习领会四中全会精神,尤其要准确把握全会通过的《决定》的精神实质,自觉学法、尊法、信法、守法,维护法律权威,争做法治的模范践行者,为学校改革发展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