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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法纪工委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4-11-19 15:22:22   来源:省政法纪工委

近日,省政法纪工委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和省委政法委《关于全省政法系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要求,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紧密结合政法队伍建设实际,认真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原原本本学习文件,在把握精神实质上下功夫。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等文件,深入进行学习讨论,深刻认识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党召开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刻认识政法队伍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承担的重大任务和重要责任,深刻认识加强政法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于落实依法治国,推动运动云南平安建设的紧迫感和政治责任感,坚持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统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

扎扎实实抓好落实,在履行好监督责任上见成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依法治国、以规治党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当前要把监督全省政法机关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确保中央、省委和省纪委反腐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实现依法治国、创建平安云南,提供强有力的组织纪律保障;坚定不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持之以恒的决心,强力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实;严守政治纪律和各项党纪条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认认真真推动工作,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上出成果。四中全会决定把建设“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法工作队伍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工作任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组织和人才保障,政法机关行使着国家司法权和部分行政管理权,政法队伍是法治队伍的骨干。政法队伍素质关系法治队伍素质,关系法治国家建设。要立足本职,继续协助省委政法委落实好主体责任,督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落实,做好迎接省委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各项准备工作;继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各项规定,大力宣传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典型事迹和经验,积极传导正能量,不断强化政法队伍思想作风建设;认真起草《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尽快提交省委政法委专委会研究下发执行,切实推动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前发展;不打折扣地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加强执行八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确保作风建设常态化;继续抓好重要案件的协调督办工作,督促省级公、检、法机关依法查办省纪委转来在香格里拉县发生的一起杀人案和维西县发生的一起特大诈骗团伙案背后存在的保护伞等案件,及时召集公、检、法有关办案部门领导和人员协调案件查办工作,认真解决案件查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力争年内取得突破,以查办案件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切切实实强化观念,在运用法治思维反腐上找突破。要树牢法治意识、规矩意识,对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要协助省委政法委推动约束权力、管理队伍的各项制度机制建设,扎牢约束权力的制度笼子,并加强监督执纪,使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确保程序合法合规、证据合法有效、处理合法恰当,经得起检验;要深入推动非法干预司法行为登记报告和查处制度的落实,为公正司法排除干扰,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