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反腐工作呈现出全面推进、“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局面。云南的反腐工作与全国同步,在“猛打老虎”的同时,也“狠拍苍蝇”,成为2014云南反腐工作鲜明的特点。
继省委巡视组反馈曲靖基层“苍蝇式腐败”高发后,记者监测分析近期来全省公检法及纪委监察部门公布的信息后发现:云南各地基层组织人员因职务犯罪落马、被处理人员呈现出上升趋势。
“身边的腐败 ” 让群众深恶痛绝,在做到“打虎上无禁区”的同时,如何“拍蝇下无死角”?专家认为,需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高压打击制度化,对蚁贪“零容忍”。
巡视重点
打击“苍蝇式”腐败成新动向
权威人士指出,观察近两年来的反腐动作,在严打高级干部腐败行为力度不减的同时,打击基层腐败正成为中国反腐的新动向。在十八大后的中央巡视工作通报中,诸如“小官巨腐”、“‘苍蝇式’腐败”等反映基层贪腐现象的表述越发增多,甚至开始成为“中央巡视清单”中的常规说法。
今年7月11日,云南省委第一、第二巡视组也分别向曲靖市、省农垦总局反馈了巡视情况。省委第一巡视组组长郭振兴指出,曲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艰巨,土地出租、征地拆迁、集体资产处置等方面“苍蝇式腐败”问题严重;个别党员领导干部插手干部人事工作和干预工程建设项目。
目前,云南省委第二轮10个巡视组近日已全面进驻1个州、43个县市区,开展2014年第二轮巡视。值得一提的是,巡视组甚至公开了主要负责人的手机号,欢迎群众反应、举报。10个巡视组向地州的进驻,也说明反腐向区县、向基层深入。
“‘大老虎’可恶,‘小老虎’和‘苍蝇’同样令人痛恨!”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受访时说,地方基层反“苍蝇式腐败”形势严峻,这些人官不大,但有实权,具有贪腐的便利。“在基层的一些公共政策执行、项目审计等方面都存在贪腐和寻租的空间,甚至破了座桥,烧了栋楼,都可以从中发现贪腐问题。基层吃拿卡要现象严重,小官大贪、小官巨贪的现象还存在,所以省级纪委加大反腐力度是有道理的。”竹立家还认为,越往基层,权力生态中的“熟人社会”特征越明显,由于人情因素、利益因素、亲情因素的干扰,可能出现对于权力的监管失效的现象。
农村反腐
没人监管 “村官”职务犯罪案频发
记者发现,今年来云南各地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因职务犯罪落马,被处理人员呈现出上升趋势。据玉溪峨山县法院公布的数据,截至11月11日,峨山法院今年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9件13人,其中,国家工作人员3件3人,“村官”6件10人。而2013年全年,该院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6件10人,其中“村官”2件4人。
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涉嫌的职务犯罪,多发生在扶贫款、低保、新农合、征地拆迁赔偿、村级工程等领域。
比如大理宾川县萂村村委会萂头村民小组长杨某,在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向11户弱势群众索要、收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65万元,私自向一弱势村民收取土地使用费1万元。大姚县法院月前做出的一例判决更甚,村委会党总支副书记,对本村发生未婚先育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农户进行罚款为由,收受或者索要30户农户现金共计人民币78745元。这些案件显示出基层人员职务犯罪的多样性。
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因直接参与农村管理,他们的职务犯罪,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农村社会的稳定。上个月,云南晋宁县富有村村民与企业施工人员冲突事件中,村民反映的问题之一就是“村官”贪污。经官方调查组调查公布,富有村村委会主任李加明在有关项目建设中多次收受贿赂。
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邓玉华认为,农村基层干部是村里比较有威望的人,而村里的事权、财权由村主任、村支书说了算,乡镇一级政府又缺乏监督渠道,加上相关法律落后于农村社会的发展现状,导致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
“首先应从村务管理体制改革入手,加强对农村基层组织财务管理和监督。”西南林业大学法学副教授李春光认为,应完善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建立和完善对基层组织干部的监督机制。从立法上构建严密的农村职务犯罪法律体系和公正合理的刑罚体系,将许多逍遥“法”外基层职务犯罪行为纳入刑法规制和惩戒的范围。
城市反腐
城市膨胀成基层权力“腐败生长剂”
此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和反腐的深入,城市基层腐败也被更多地查处。近日,相关部门连续3天公布了3名基层官员的贪腐案件。
11月11日,易门县人民法院对云南省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原党总支副书记、副调研员钟全福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钟全福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钟全福于2005年至2006年期间,利用担任昆明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科员、收购整理处副处长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非法收受刘某、周某送给的人民币共计86.1万元。
11月12日,昆明市东川区法院审理了舒廷鑫受贿一案,并当庭进行了宣判。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3年,舒廷鑫担任东川区铜都街道中心卫生院院长期间,从云南太阳鸟药业有限公司、云南东昌医药有限公司购进药品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3公司的人员贿赂51.2万元。法院最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舒廷鑫有期徒刑5年,继续向其追缴11000元的违法所得。
11月13日,据云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昭通市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党委书记李云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记者发现,城市基层的贪腐大多与土地、财务、人事等方面有关。而其中涉及土地的问题最为严重。分析人士指出,城镇化进程加速,基层政府直接支配的资源大幅增加。随着城乡土地、矿产资源等价值激增,掌握这些资源审批的部门权力越来越大;另外,诸如水电煤气等,掌握这些基本公共资源的部门,越往基层,权力越集中。相关的监督和制约却没有到位,基层腐败也就随之增多。
“内部监督太软,外部监督又太远,监督的真空状态,滋生了贪腐的土壤,造成了‘一把手’独揽大权局面的形成。”一名检察官认为,要扭转城市“街官”贪腐局面,首先应分权制衡。他建议,通过制度设计,让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合理分工负责,建立健全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模式,杜绝基层组织或部门中出现“一言堂”的局面。
“小官大贪”
权力集中,基层监督远远不够
有媒体统计,2013年初至今,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单是查处的村官违法违纪案件已近200起,涉案金额千万元以上的已达10余起。比如今年,河北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原副调研员马超群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其家中搜出现金约1.2亿元、黄金37公斤、北京和秦皇岛等地的房产手续68套。
云南同样存在“小官大贪”的案例。比如云南省检察院月前公布,红河州一名新型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就获得数十家企业的“上供”。这些企业希望这位“大权”在握的科级干部,在扶持资金的分配上能给他们更多的倾斜。因为全州上百家生产新型材料墙砖的企业,能不能获得补助资金和是否取得生产许可证,全凭他一人说了算。目前有证据证明送钱的企业就达29家,总金额达70万元,而在该主任的供述中有些未能查实的金额就达20多万元。目前,王某以犯受贿罪被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6个月。
李春光认为,监督力度不够和管理失序也是造成“小官大贪”频发的重要原因。此外,基层组织的公务公开程度远远不够,暗箱操作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基层财务管理规范化欠缺;基层管理干部自身法律意识淡薄,法治素养相对较低;权力过于集中,职责混乱。
说法
如何让“拍苍蝇无死角”,专家建议——制定《信息公开法》让公权力接受社会监督
从“老虎”到“苍蝇”,反腐败斗争迈向了“零容忍”和常态化,并对民怨较大的基层腐败和小官巨腐出重拳。专家认为,反腐高压常态化关键在于制度建设。
记者看到,在许多官方公布的反腐信息后面,都有云南网民在留言中呼吁要加大对“身边苍蝇”的查处力度。对于如何进一步铲除“老虎”“苍蝇”滋生的土壤? “希望完善强效反腐机制,真正实现清正廉明。” “希望反腐常态化,形成制度反腐。”成为最大的呼声。
用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副主任何增科的话说, 基层干部腐败在国家层面来说是“苍蝇”,但对某些具体群众来说往往是看在眼里、令人愤怒的“老虎”。让百姓身边的“苍蝇腐败”消失,才能让民众更满意。“期待在打老虎的同时,基层反腐拍苍蝇能迎来一场暴风骤雨,对直接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相关腐败问题进行持续打击。”
“如何加强对权力有效监督和制约,应是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的一个重点。”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指出,应健全反腐败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给权力涂上“防腐剂”、戴上“紧箍咒”。比如可考虑制定“重大决策程序条例”,解决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问题、约束行政决策权;制定《信息公开法》,将公权力活动公之于众、接受社会监督;制定《行政组织和编制法》,确保按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曹红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