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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高校纪工委制定《云南省高等院校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4-09-29 20:28:52   来源:省委高校纪工委

为推进高校纪委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近日,省委高校纪工委制定了《云南省高等院校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办法》。

《办法》强调高校纪委通过强化事前备案制度、开展专项督查和专项治理、信访处理、查办案件等方式加强对同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履行主体责任、开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等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督促、检查和落实情况;“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落实情况;腐败行为易发多发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要求建立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纪委书记履职机制,完善考核机制,落实报告制度,确保责任落实。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督职责,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情节较重的,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