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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纪检监察五室加强对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14-09-26 15:34:05   来源:云南省纪委

昭通鲁甸6.5级地震发生后,按照省纪委监察厅要求,纪检监察五室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加强对昭通、曲靖灾区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廉洁救灾、阳光重建。

8月10日至25日,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兼省预防腐败局局长、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监察督查组组长郭永东和省监察厅副厅长、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监察督查组副组长杨慧琼率五室蒋明兵、赵宇宪二名同志,深入昭通鲁甸、昭阳、巧家、永善、会泽等受灾县区的灾民安置点和救灾物资接收发放点,实地检查指导抗震救灾监察督查工作。

郭永东强调,省、市、县、乡、村五级抗震救灾监察督查组要按照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总体部署要求,突出监察督查主业,切实履行好监督督查责任,抓实抓细抓好抗震救灾监察督查工作,确保廉洁救灾、阳光重建。一要突出抓好抢险救灾款物的监督,抓住救灾款物接收登记、发放台账、分配公示等重点环节开展监督,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确保救灾款物发放公开、公平、公正;二要突出抓好恢复重建款物的监督,面对重建资金量大、重建持续时间较长、监督任务较重的实际,召集相关职能部门专题研究监管办法,确保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不出现贪污、截留和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确保重建资金安全、干部安全;三要突出抓好党员干部救灾作风纪律的监督,督促灾区党员干部要强化纪律意识,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财经纪律,以一流的纪律作风确保救灾和重建取得好成果。

灾情发生后,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五室在分管领导带领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坚持分层负责、条块结合、联动监管的总原则,从各级纪检、监察、督查、审计、民政等部门抽调人员,组建了一支381人的以纪检监察力量为主的监察督查员队伍,全面覆盖昭通、曲靖2个市,昭阳、鲁甸、巧家、永善、会泽5个县区、58个乡镇(街道办)、525个村(社区)、171个救灾物资接收发放点,构建了无盲点、无断层、无缝隙的五级联动监察督查机制,做到了每一个救灾物资接收发放点、每一个灾民集中安置点、每一个受灾村都有监察督查人员驻点监督。

针对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将纪律规定的“高压线”通上“高压电”,并及时通过媒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截至8月24日,共严肃查处了违纪案件6件,党政纪处分干部5人、问责处理1人、组织处理1人,发挥了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