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权不当”断送好前程 怒江州卫生局药管办原主任钟志坚受贿案剖析

发布时间:2014-12-25 11:33:18   来源:怒江州纪委

2012年5月,怒江州纪委监察局对钟志坚采取“两规”措施,就其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同年6月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013年4月,州纪委、州监察局决定给予钟志坚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2013年9月13日,被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基本案情

钟志坚,男,1974年2月生,汉族,湖北省天门市人,大学文化,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10月参加工作,1998年10月至2000年l月在福贡县利沙底卫生院工作;2000年1月至2004年6月任福贡县鹿马登乡卫生院院长(其间2003年4月至2004年4月借调到福贡县医院内科工作); 2004年6月至2004年9月任福贡县疾控中心副主任:2004年9月至2008年8月任福贡县卫生局副局长(其间2008年1月至2008年8月借调到州卫生局工作); 2008年9月至案发任怒江州卫生局药管办主任兼基妇科副科长。

钟志坚在担任怒江州卫生局药管办主任兼基妇科副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从2009年至2012年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3.9万元人民币,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获利4.1万元。

发案原因分析

钟志坚的严重违纪问题,社会影响恶劣,教训十分深刻。

放松学习是其严重违纪的根本原因。钟志坚从乡镇卫生院的一名普通医务人员,通过不断努力,一步一个脚印从乡到县,最后到州卫生局并成为一名业务骨干,这些都离不开他不断努力和组织的关心,钟志坚本应戒骄戒躁,正确对待自己。但随着岗位的变动和职务升迁,特别是钟志坚在担任怒江州卫生局药管办主任兼基妇科副科长后,接触的人多了,来求办事的人也多了,开始不拘小节,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很少读书学习,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发生了扭曲,个人主义逐步抬头,理想信念发生动摇,思想出现滑坡,导致他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在经济利益驱使下,经不起诱惑,以身试法,最终断送了自己的前程。

忽视改造是其严重违纪的主要原因。调查组在调查钟志坚案件时发现,当时和他一起工作的领导和同事提起他来,都伸出大拇指夸他工作敬业、有能力,但钟志坚担任州卫生局药管办主任兼基妇副科长后,时常以工作忙为借口,放弃政治学习,听不进去领导的劝导,致使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趁虚而入,贪欲潜滋暗长,以致在金钱诱惑面前丧失抵御能力。钟志坚第一次接受某公司老板为其免费租住的房子时,钟志坚没有拒绝,而是欣然接受。意外尝到“甜头”,在他看来,给药材老板说句话,提供点便利或帮助,老板送钱送物作为酬谢也是理所当然的。此后,钟志坚甚至把组织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这也是导致钟志坚严重违纪的主要原因。

权力过于集中是其严重违纪的关键原因。从钟志坚的岗位和职级看,他只是一个科级干部,在州级机关不算什么领导,为何仅三年多时间就收受他人贿赂达13.9万元人民币?主要是他岗位职责权力过大,他一个人监管着全州各级新型农村合作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统一竞价采购、统一配送等工作,手中掌握着全州的药品采购、药品调整、医疗器械采购等权力。一些药品商正是瞄准了钟志坚手中的权力,投其所好,不惜以送钱送物等手段诱惑、腐蚀,以达到他们非法获取利益的目的。钟志坚也把手中的权力作为捞取个人好处的工具,利用职权大肆敛财。加之监管不力,使得钟志坚在违法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

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力为其牟利提供了可乘之机。在各级医疗机构药品实行全州“统一竞价、统一配送”改革过程中,存在制约机制不够完善,规章制度不够健全,监督管理措施不够到位的状况,留下了漏洞。主要表现在:一是医药价格审批制度不健全,不够完善;二是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缺失,部分领导干部民主决策意识不够;三是药管办权力过大。这就使钟志坚利用职务之便,为企业谋取利益和收受他人贿赂留下了可乘之机

教训和警示

钟志坚给他的领导和同事留下了工作有能力,做事比较认真的印象。由于他工作积极,曾经表现突出,逐步从乡镇卫生院的一名普通医务人员成长为州级机关的科级领导干部。然而他却没有珍惜这一切,把手中的权力当做谋取利益的工具,以权谋私,从而毁了自己的前程,最终受到法律的惩处。钟志坚严重违纪的事实,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和启示。

(一)必须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做到警钟长鸣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钟志坚严重违纪问题的发生,深刻地提醒我们,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党员领导千部的立身之本,不断加强学习是对党员干部的起码要求。放松了学习,理想信念就会淡化,精神支柱和追求就会丧失,所以,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警示教育,尤其要长期坚持理想信念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促使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面前经得起考验、挡得住诱惑、守得住清白。

(二)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力度,充分发挥制度在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

钟志坚一案的发生,主要是在当时州卫生局实行全州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统一竞价采购、统一配送过程中,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力不强所致。因此,各级各部门:一是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的决策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充分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是重大事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经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人无权改变集体的决定,坚诀杜绝一言堂现象发生;二是建立实行权力分解制度。对权力集中和有审批权的部门实行权力分解,制定相互制约的制度,防止个人以权谋私;三是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杜绝暗箱操作。

(三)必须健全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机制,防止权力滥用,做到防患于未然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有效遏制各种权力腐败现象的发生,必须强化对公共权力的监督管理,建立强有力的民主监督管理机制。钟志坚作为州卫生局药管办主任,手中握有一定权力,他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与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是有必然联系的。因此,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使其权力始终处于有效的监督之下,做到党员干部的行为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跟到哪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到见微知著,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