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关甸村地处剑川县的南大门,海拔2600米,年平均气温9.5—-100C,属高寒贫瘠冷凉山区,是剑川县的贫困山区村之一,全村有白、彝两个民族,有210户,1017人,四个自然村,七个村民小组,耕地面积1496亩,有四个党小组,33名党员。长期以来,由于恶劣的自然条件和偏僻的地理位置,群众经济来源少,劳动者素质普遍偏低,严重制约着全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热切期盼着改变现状,过上好生活。
一、民心所向,模范产生
姚胜荣,男,1964年6月出生,初中文化,剑川县甸南镇上关甸村人,1982年应征入伍,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姚胜荣作为一名在本村出生、成长起来的人,后来在部队通过几年的锻炼,1985年退伍回乡后,凭着年轻人的闯劲,先后担任村兽医员、社长,2000年、2003年和2010年被党员和村民推选为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成为一名“村官”。
上任之初,姚胜荣的信念是:“只有让全村真正脱贫致富,作为一名党员我心里才踏实”,他是这么说也这么做的。在姚胜荣和班子的带领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通过全体村民的共同努力,短短几年,全村经济翻了几番。2000年全村经济收入不到70万元,到2009年底全村经济收入达到400多万元,人均占有粮620公斤,比2000年增长163%,人均纯收入1751元,比2000年增长353%。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都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全村还建起183口沼气池,累计种植泡核桃20846亩,被县政府列为“泡核桃产业发展示范村”,群众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由于上关甸村“四个文明”建设齐头并进,成绩喜人,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文明村”,姚胜荣也被授予“大理州乡土拔尖人才”光荣称号,并当选为剑川县第16届人大代表,云南省第八次人民代表大会党代表,被省、州、县、镇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或党务工作者。
姚胜荣的工作能力及成绩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群众的肯定,其模范事迹媒体以“大山深处的好支书”,“为民书记姚胜荣”等进行了宣传,从此,姚胜荣成为大家学习的榜样,成为一颗“村星”。
在一次先进经验交流会上他说:“我作为党支部书记是我们党的形象在广大农民心目中最直接、最具体的体现,务必清正廉洁,做到权力面前不特殊,金钱面前不伸手,亲情面前不松口,在公与私上,明辨是非,坚持原则,时时刻刻以党员干部的要求告诫自己,约束自己”。然而就是这样的一位“好支书”,在廉政建设工作中恰恰是做了一个不干净的人。
二、放纵自己,贪婪敛财
常有人说要致富,先修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214线远远已满足不了发展的需要,多年来也制约着剑川县的各项事业的发展。在中央的关怀下,通过各级的共同努力,2010年“大丽”高速公路开工建设,这是一件天大的好事,是机遇、是挑战、更是考验,面对挑战,姚胜荣没有经受住注考验。
经调查核实,2010年姚胜荣伙同他人在“大丽”高速公路双龙隧道附近虚假登记了三块旱地,并分别登记在其妻和他人的名下,共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153804.00元,后进行私分,姚胜荣从中分得25000.00元;2011至2012年间,在重点村建设工程和水库建设工程中,三次共收受他人贿赂的人民币7400.00元;2012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在林权流转中收受他人贿赂的“辛苦费”20000.00元。
三、法网恢恢,罪责难逃
2013年4月17日,剑川县纪委常委会议决定,对姚胜荣的违纪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核实后,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2013年8月19日,县纪委常委会议决定,给予姚胜荣开除党籍的处分。
相关案件链接:与姚胜荣犯同样错误的还有共事的两名“村官”,其一,姚定德因贪污25000.00元,受贿33300.00元,被开除党籍;其二,罗鑫因贪污25000.00元,受贿52300.00元,被开除党籍。另有玉华村的四名“村官”也犯了类似的错误,其支部书记、主任罗玉生的错误最为严重,涉案资金高达29.5万元,犯有行贿、贪污、受贿、占用、挪用资金等多种错误。其中有2人被开除党籍,1人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人被通报批评(非党)。七名“村官”的涉案违纪资金高达58.6万余元,均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案情启示
诚然,作为“班长”的姚胜荣,当初也是一个爱学习,以身作则,乐于助人,清正廉洁的好村官,为了解决群众的饮水问题,他用自己的房子作抵押到银行贷款,将3公里外的清泉引入村;为了村里的全面发展,他用自己每月360元的工资和积攒多年的4000元来购买炸药、雷管等物品,发动并带领群众苦干73天,修通了一条与214线连接长4200米的致富路。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姚胜荣的思想观念也慢慢发生了变化。客观上,是受外界环境社会风气的影响,主观上,是由于放松了学习和自我约束,自律意识不强,在利益的诱惑下,成了金钱的俘虏。
“村官”官虽小但事不少,权不大但责任重。村干部长期工作、生活在群众中,其言行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基层,村干部代表的就是党和政府形象。姚胜荣没有做到“慎终如始,则无败事”的告诫,其贪污、受贿的违纪违法行为,严重损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辜负了组织和各级领导的信任,伤了人民群众的心,也毁了自己的一世英明,一颗“村星”就这样陨落了,让人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