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建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陈锡诚,与其他贪官比起来,他显得比较另类。说他另类,是因为案发前的他已经是50多岁的人了,还受过高等教育,却日夜沉溺于买彩票、炒股、玩电子游戏和赌博。虽为副厅级官员,但有时竟然成天混迹于各种小游戏室玩老虎机!如果他玩的是自己劳动得来的钱倒也情有可原,但他玩的是受贿得来的肮脏钱,赌的是国家和人民的血汗钱,这就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陈锡诚,1955年生,湖北红安县人。1977年参加工作,1982年入党,先后在省建委供应处、省建委城建局规划设计室工作;曾任怒江州贡山县副县长、省建设厅城市规划处副处长、房地产管理处副处长、处长。1996年任省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作为党培养多年的副厅级领导干部,陈锡诚为何最终步入腐败的深渊呢?
陈锡诚贪污的时间跨度很长,早在他担任省建设厅房地产管理处处长和省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期间,就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在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有关证照、职务晋升、保障性住房项目申请和指标分配以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收受王某某等11人贿赂人民币108.5万元、港币2万元和价值人民币1.3万元的欧米茄男式手表一只。向其行贿的既有房地产商、下级单位领导,还包括其下属,甚至同学、校友,涉及的领域不仅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还包括招商引资、组织人事等。
陈锡诚收受贿赂的时间从1995年至2010年,时间跨度15年,受贿次数仅24次,一年不到两次,小到500元,大到30万元,甚至一双鞋,只要别人送来,他都会“笑纳”,从不推让。
1996年10月,陈锡诚担任省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后,一直分管和联系省城乡开发公司。在他的帮助下,省城乡开发公司于1996年至1998年三年共申请到5.8万平方米的安居工程建设指标。他们还向有关部门先后申请征地162亩、公积金优惠贷款950万元、减免贷款利息和城乡建设配套费等271万余元。但在实施过程中,陈锡诚贯彻执行不力、督促检查不到位,致使5.8万平方米的安居工程指标仅完成3万多平方米,剩下的安居工程指标全部落空。同时,还存在住房不按建设标准施工和公积金贷款部分被省城乡公司挪作高息借款,且不能及时收回等严重问题。
1998年,省政府成立云南省流动人口出租房试点建设项目指挥部,陈锡诚担任指挥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陈锡诚利令智昏,在收受王某某33万元贿赂后,对王某某将97.9亩项目用地,擅自转让和改变用途,作为房地产开发的行为,不但不制止和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反而继续以所谓“惠民工程”名义出面跟国土部门协调,帮助王某某等人少交土地出让金140万元,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累计1440万元,最终,导致流动人口出租房的试点工作落空!
2002年,经省企改领导小组批准,省城乡开发公司开始改制。2004年,进入职工身份置换和国有资产处置阶段,并明确要求当年脱钩改制完毕。在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中,陈锡诚审核把关不严,省城乡开发公司以低评和虚列债务等方式隐瞒资产1200万元。之后,该公司又以净资产为负值的评估结果,上报省财政厅和省企改办,骗取了省级专项脱钩改制补助资金193万元。
2004年6月至11月,陈锡诚违反国企改制期间不能从事与清产核资无关的经营活动、国有资产处置需报省财政厅和省企改办审批、国有资产转让应进行资产评估等规定,擅自批准将该公司1998年购置的平桥村31.36亩的地块与昆明某房地产公司进行联合开发。此后,又变更为直接出让土地,最终以2840万元转让给了该公司。此转让价低于成本价3075万元,造成城乡开发公司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近2000万元。更为严重的是,由于陈锡诚等人的违纪违规,导致省城乡开发公司74名职工近10年来不断上访,公司改制至今未能完成。
陈锡诚在任省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期间,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共收受节日礼金80万元;通过昆明中林公司原董事长陆锦昌(因受贿罪已被判刑),以成本价购买佳湖二期商品房一套,直接获利10万元。
陈锡诚在兼任省房地产业协会会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其从北京东方书香文化交流中心邮购的价值6.98万元纪念币,以“书”和“培训教材”名义在省房地产业协会报销;从2005年开始,先后安排其妻王某到欧洲、非洲、日本、上海、桂林旅游,费用10.02万元全部由协会承担。
与此同时,陈锡诚还以兼任省房地产业协会会长职务之便,私设“小金库”,滥发钱物,其个人以各种名义累计在协会领取了价值30万元左右的钱物,这些钱物主要包括陈锡诚日常消费的香烟、节日慰问金、购物卡、出国(境)考察补贴等等。2010年,陈锡诚还授意省房地产业协会购买了一辆排量为4.0的丰田越野车,供他本人乘坐,车价57.8万元,并花了16万元用于装修和增加配置数字电视、进口警报器等。
陈锡诚经常在昆明拓东路风味食品城玩电子游戏和老虎机。要什么东西就叫人送来,钱输光了就欠账。有一次深夜,他因欠赌债太多,电玩城老板不让他走,陈锡诚只好打电话向某房地产老总求援,之后,彭某某和其妻子给他送去2万元,电玩城老板才放他走。若到基层出差,陈锡诚首先要找好当地的电子游戏室,常常一个人玩到凌晨一两点。
2007年至2010年,陈锡诚因公到澳门考察四次,每次都去当地赌场赌博,先后输了10万元。2001年以来,陈锡诚因沉溺于赌博,累计输了约50万元,这些钱主要来自他收受的贿赂和节日礼金。由于沉迷于无休止的玩乐和赌博活动,加上“妻管严”形成的尴尬,手中无钱,贪婪的一面就逐渐呈现。于是,陈锡诚就开始办事收钱,只要别人给,都一概笑纳,大多用于玩乐和赌博。
陈锡诚一向身体不好,曾多次做手术,身体较为虚弱,但他并不洁身自好,还迷恋女色。2009年,陈锡诚在工作中认识了一位年轻漂亮的女记者,之后,他一厢情愿,不能自拔,主动向女记者表白,说愿意为之买房、买车,帮她查找资料、写作新闻稿,还常常以各种理由纠缠和邀请女记者吃饭,有时千方百计找理由,也只是为了能见上一面。在陈锡诚的手机、电脑、U盘里都发现存有淫秽影像资料,他对一些色情网址能够脱口而出。2008年在澳门考察学习期间,为了满足肉体上的刺激,还离团跑到其他酒店去嫖娼。
根据群众举报,经过初步调查核实,2011年3月30日,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报经省委同意,成立了“3•30”专案组,对省住建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陈锡诚立案调查,并对他采取“双规”措施。2011年8月3日,陈锡诚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2012年11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陈锡诚涉嫌贪污、受贿、玩忽职守一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锡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0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万元,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3万元。追缴的受贿赃款人民币92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退缴的贪污赃款6.98万元发还被害单位。
陈锡诚的教训,值得我们深思: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对手中掌握的权力有一种敬畏之心。要把践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当作一种坚守,一种责任,一种价值追求,做一个有良心、有道德的领导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