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检监察机关建立三项机制,拓宽信访来源,加大信访案件查处力度,直查快办,快查快结,取得了明显效果。1至10月,共受理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379件,初核213件,同比增长33%;立案146件,同比增长23%。
建全工作机制,推进依法依规信访。先后研究制定出台了《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四级联动”办理群众重大信访举报暂行办法》、《网络举报管理办法》、《信访联络员工作办法》、《领导干部下访工作办法》、《领导包案工作办法》、《办理群众诉求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工作办法》、《保护奖励实名举报工作办法》等15个信访工作配套制度,从领导接访、下访和信访信息收集、受理、交办、转办、督办、联办、反馈等,形成了一套规范有效的信访“流程图”,夯实信访工作基础。
建立联动机制,推进信访队伍建设。构建了以州纪委信访室为中心、县市纪委信访室为枢纽、乡镇纪委为抓手,辐射全州340个行政村村务监督委员会、3827个村民小组5039名纪检信访联络员的五级信访举报平台,各级纪检组织在第一时间掌控本区域内的民意动态。在州县乡三级政务服务中心和为民服务中心设立64个“群众投诉中心”,在村、居委会为民服务站设立392个“群众投诉站”,在村民小组设立4675个“群众投诉点”,构建州县乡村组五级信访举报网络体系,实现信息互通共享,五级上下联动,及时报告和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纪委书记负总责,纪委副书记组织协调,分管常委为具体责任人,信访室为具体责任室的领导机制和责任机制。落实信访联络员补助经费。全部开通州、县、乡、村级联动网络监督平台,全州实现群众诉求受理、分析、转办、督办、反馈、考核的信息化、网络化管理。1至11月,全州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共录入群众诉求9360件,办结9341件,办结率99.8%,满意率99.9%。
建立责任机制,推进信访案件查处。严把受理关,防止信访件“失联”,归口登记管理,单线规范运作。凡属领导及其他干部、相关各室、纪工委收到的信访举报件,一律及时交由信访室统一登记,并按程序办理转交办手续,未经登记、审批,任何个人和相关各室、纪工委不得擅自保留、隐匿、办理和销毁信访件。由信访室提出拟办意见后报分管领导根据信访举报内容、性质等作出处理意见,明确办理人员和责任领导,对信访件进行规范处理。严把案情关,防止信访件“失控”,加强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和集体排查,实行案件线索“月分析、季排查”制度,严格执行信访举报违纪线索拟立案、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处置方式和处置标准。严把效能关,防止信访件“漫游”,实行限期办结和联合办信、领导包案督办制,最大限度做到快受理、快查结,切实提高办理效率。一般性问题在1个月内办结,复杂疑难信访件办理时限为3个月。(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