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纪委五项措施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

发布时间:2014-10-31 12:39:18   来源:云南省纪委

今年以来,红河县纪委在开展纪委信访规范化建设工作中,采取“抓关键、抓基础、抓规范、抓公开、抓查办”五项措施,有效促进信访举报工作扎实开展。

抓关键,加强信访工作组织领导。坚持县纪委常委会和书记办公会议定期或不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处理疑难信访案件和问题;认真执行领导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处理重要信访案件等制度,研究和解决信访举报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保证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的顺利进行。截至目前,县纪委常委班子共研究信访工作5次,分片包案督办信访件35件,其中联系指导信访了结11件,转初核3件。

抓基础,提高信访工作整体水平。一是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把乡镇纪检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全县13个乡镇纪委硬件设施建设按照“十个一”的要求,配备有专用办公室,配备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照相机、专用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专用资料柜、专用铁皮档案柜、专用录音笔各13台(个),有效解决了以往乡镇纪委办公室紧张、办公设备简陋、无办案经费等问题。二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全县共有乡镇纪委委员40名,村务监督委员264名,极大充实了基层纪检组织力量,有力地保障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得到及时查处和落实,使集体访、重复访、越级访明显减少。今年以来,共收到集体访、重复访、越级访等信访件8件,同比减少38%。

抓制度,畅通信访举报工作渠道。建立健全信访接待、登记、处理、反馈、信访矛盾纠纷排查等制度,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记录、完善工作台账和信访档案管理等工作;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搭建接访平台,推行县乡村三级信访网络举报,在各个乡镇设立专门的信访接待室,明确专人负责处理信访举报,将领导接访时间安排进行公开,有效促进了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的开展。截至目前,全县共建立“群众诉求中心”14个,县属部门“群众诉求接待室”35个,村委会、村民小组“说事室”115个,设置群众诉求意见箱188个,确定群众诉求联络员232名,畅通群众诉求网络监督平台监察人员49名,诉求问题办理人员140名。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合理诉求1007件,协调解决1007件,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95%。

抓程序,引导群众依法理性信访。一是公开政策法规,给群众“亮规”。利用信访下乡、大接访活动、制作宣传板报等形式,广泛宣传信访举报工作有关政策法规;二是公开信访渠道,给群众“亮路”。通过天下红河网、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及电视台等,全方位公开信访举报途径,为群众信访举报提供方便;三是公开信访程序,给群众“亮牌”。公布群众诉求中心工作职责、工作制度、信访举报工作流程,方便群众知晓信访举报工作的受理范围及权限、工作程序、处理时限和信访人的权利义务等;四是公开处理结果,给群众“亮相”。对署实名信访件,严格对信访者实行保护,目前已将37件信访件的办理结果向当事人进行一对一回复。上半年,县纪委常委班子共开展接访活动41次、接访群众58人,约访13人次,下访27次、下访群众34人,走访26次、走访群众30人,先后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37件。

抓督办,提高信访工作实效。县纪委主要领导直接参与信访案件的查办工作,包括上访问题的调查处理、上访群众的思想疏导和劝化解疑,县纪委领导班子员分片联系指导查办案件工作,牢牢把握查办案件的主动权。今年,县纪委共受理群众信访件65件(含业务外5件,暂存3件,涉法涉诉1件),其中信访了结26件,转初核11件,办结率66%,有效地提高了信访件的查办质量和效率。(宋轶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