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把好“四关” 提高信访举报成案率

发布时间:2014-10-31 08:59:01   来源:德宏州纪委

今年以来,德宏州纪委加大信访案件查处力度,把好“四关”,明确职责,强化措施,加强直查快办,实现快查快结,取得了明显效果。

明确办理人员,把好承办关。实行信访件归口到信访室统一管理,凡委局领导及其他干部、相关各室(纪工委)收到的信访举报件,及时交由信访室统一登记,并按程序办理转交办手续,未经登记、审批,任何个人和相关各室(纪工委)不得擅自保留、隐匿、办理和销毁信访件,如有违反,查实后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在办理信访件的过程中明确办理人员和责任领导,对信访件进行规范处理。

了解办理进度,把好案情关。根据信访件的调查进展情况,分管领导和信访室通过听取汇报、审阅卷宗、参与重要线索的调查、共同研究处理意见等方式了解案情,明确查办重点,有针对性地解决调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承办部门组织查处信访案件。

注重组织协调,把好调度关。对在信访调查过程中发现重大案件线索、需转立案的,委局领导亲自组织协调办案力量、分析案情、制订调查方案等,集中攻坚克难,力求取得案件突破。

规定办理时间,把好时限关。信访室转交的信访件,承办单位和部门要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完成,不得压办或拖延。对一些线索清楚、易查易结的信访件,做到快受理、快查结;对疑难复杂信访件,明确查结时限,力求办结时效。一般性问题在1个月内办结上报;复杂疑难信访件办理时限为3个月。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报经交办机关或领导同意,可以延期。州纪委分管领导、信访室及案管室要加强信访件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回音。

2014年1至10月,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366件。其中初核185件,同比增长22%;初核转立案135件,同比增长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