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协调四种矛盾关系促信访工作质量提升

发布时间:2014-10-23 08:54:47   来源:红河州纪委

泸西县聚焦信访件办理中的难点,通过处理好四种矛盾关系,使信访件办理过程规范化、高效化和务实化。

一是“分合”有度,处理好信访件分类和汇总的关系。以“谁主管、谁负责”和“归口办理”原则,对信访件进行妥善分类,按分管业务范围、挂钩联系单位、信访问题涉及单位等对信访件进行分流办理和限时办结,达到提速保质效果。分流办理后,及时进行督办,对包案领导工作进行监督,采取电话沟通、书面质询、监察建议、整改通知等形式与信访涉及单位沟通协调。做到随时跟踪掌握办理动态、办理结果,通过县纪委常委会及时指正办理过程中的不当之处,评估办理结果的合法合规合理性并按反映人满意程度进行结果评价。

二是“上下”齐力,平衡好领导包案和非领导人员办理的关系。填补包案内容空白,严格实行包线索排查、包案件讨论、包定性研究、包信访回复、包解决问题、包程序监督的“六包”责任制。同时,启动办案人才库,提高办信人员的积极性,落实信访件办理人责任,实行非领导办理人员向包案领导报告制度,加强对参与信访件办理的人员监督。

三是“宽严”相济,驾驭好循序办理与依规快办的关系。严格执行领导包案制度,遵循一个信访件、一名领导、一个初核(调查)组、一套方案、一个结果的“五个一”机制进行规范化办理,确保重要信访问题件件有回音,及时回应上级机关和群众关切。

四是“新老”并进,解决好新旧信访矛盾转化的关系。对于历史遗留等老、难信访件,对当事人进行思想疏导和政策解释,做到管好“旧账”;对新的问题及时介入,避免新问题转化为老问题。今年来,泸西县针对部分信访老问题向新矛盾恶化的趋势,集中解决了一批老难信访件,保证了社会的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