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六项机制”

发布时间:2014-10-10 10:02:31   来源:云南省纪委

建立健全领导接访机制。每月明确一天为纪委领导接访日。实行接访首问责任制,对受理问题的办理过程全程跟踪,负责到底,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截止8月31日,宣威市纪委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3件,领导接访18批人次,现场解决信访问题14件,对9名科级干部、21名一般干部进行约谈。

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排查机制。采取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集中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排查信访突出问题和案件线索。对排查出来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直查快办”;对网络舆情信息,严格时限要求,集中力量查实;对一些背景复杂,有越级访、集体访、重复访苗头的问题,纪委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开展调查。

建立健全领导包案机制。对重要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制,纪委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包案一件,实行“六包”,即包调查、包处理、包督办、包结案、包回访、包稳定;包案领导做到四个“亲自”:亲自阅批信件,提出具体要求;亲自组织力量,具体指导办案;亲自审核案卷,严把审结关;亲自组织反馈,做好教育疏导化解工作。

建立健全信访定期分析预警机制。每月确定一个工作日为信访工作分析预警日,召开信访分析预警会议,对上月查办的案件结果进行通报,对重点案件进行分析总结;对本月的信访态势进行研判,确定信访工作重点,对可能出现的重大信访隐患进行预警。

建立健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长效机制。完善电话、信件、来访等信访主渠道,扎实开展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通过建立畅通、规范、有序、务实、高效的受理和解决群众诉求的长效机制,实现抓早抓小,提前预警,及时介入,使问题能够在“第一时间”处理。

建立健全信访约谈预警机制。通过信访提醒谈话、信访诫勉谈话等方式,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的“潜在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及时提醒、打招呼、批评教育,实现预防关口前移,防止小错酿成大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