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在昆举行

发布时间:2014-11-21 08:18:43   来源:云南网

省委常委会主持会议 省委书记李纪恒作重要讲话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1月19日至20日在昆明举行。本报记者 杨峥 雷桐苏 摄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李纪恒受省委常委会委托作的工作报告

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

全会号召,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族群众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运用法治思维,提升法治水平,奋力开创法治云南建设新局面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总体目标是,建设符合云南实际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云南。这就是,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云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到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宪法法律全面深入实施,法治理念全面深入人心,治滇兴滇各项事业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基本形成具有云南特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比较完备的法规和政府规章体系、高效的地方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地方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地方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地方党内法规体系,全面强化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全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4年11月20日中共云南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1月19日至20日在昆明举行。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省委委员68人,省委候补委员5人。省纪委常委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省第九次党代会代表中部分基层同志和专家学者也列席了会议。

全会由省委常委会主持。省委书记李纪恒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和讨论了李纪恒受省委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李纪恒就《意见(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充分肯定了省委常委会今年以来的工作。一致认为,近一年来,面对国际环境复杂多变,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我省突发事件、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的严峻形势,省委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振奋精神、攻坚克难,全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新成效。

全会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凝聚了全党智慧,体现了人民意志,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全会积极评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法治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效,分析研究了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认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体部署在云南的具体实践,是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保障,是实现全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策部署上来,把依法治省摆在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地位,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实现全省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民族团结、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

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抓好党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谱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云南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总体目标是,建设符合云南实际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云南。这就是,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云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到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宪法法律全面深入实施,法治理念全面深入人心,治滇兴滇各项事业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基本形成具有云南特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比较完备的法规和政府规章体系、高效的地方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地方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地方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地方党内法规体系,全面强化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全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这一总体目标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坚持从云南实际出发。

全会强调,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坚强政治保证。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省、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全省的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做到中央要求的“三统一”“四善于”,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省全过程和各方面。

全会提出,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治滇兴滇离不开良法。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依法执政,保证宪法法律和法规规章的遵守和执行;必须坚持立法报批制度,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和设区的市的立法作用,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必须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必须围绕富民强滇、深化改革和法治云南建设的要求,加强法治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重点立法,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

全会提出,政府是执法主体,在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必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必须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必须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立职能集中、管理规范、上下协调、运行有效的综合执法体系;必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评议考核制;必须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增强监督合力,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完善审计制度;必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快实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全会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必须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必须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坚持司法权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建立权责一致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必须建立完善司法责任制,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司法责任体系,确保案件办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必须推进司法公开,加快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必须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必须强化司法活动监督,探索建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

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既源自于人民的内心拥护、真诚信仰,又依赖于人民的自觉遵守、坚决捍卫。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必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必须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必须加快社会诚信建设,教育引导公民把诚实守信作为基本行为准则;必须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营造遵德守礼的社会风尚。

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理,强化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是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一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必须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必须构建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加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安居乐业所必需的法律服务;必须健全社会矛盾预防化解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必须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全会提出,建设一支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是建设法治云南的基础性、战略性任务。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必须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推进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必须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大力发展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队伍,推动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必须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重点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熟悉省情国情世情的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

全会提出,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法治云南建设最根本的保证。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必须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必须保障依法执政理政,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以及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必须加强地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依纪依规管党治党;必须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必须加快基层治理法治化,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和法治队伍建设,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全会强调,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持不懈地抓好管党治党工作,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为实现富民强滇、全面小康目标提供坚强保障。要责任上肩抓党建工作落实,把党的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防微杜渐抓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切实解决好“总开关”问题,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要扩大成果抓党内政治生活,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自觉、一种责任。要旗帜鲜明树用人导向,让那些作风正、敢担当、肯干事、能成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彰显用人正气,以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导向。要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让全省每一名党员干部始终保持高度警觉,推动全省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根本好转。要刚性约束抓严格执纪,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让纪律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让党员、干部清楚为官处事的底线,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着眼长远抓制度建设,切实用制度管住行为习惯、规范权力运行,固化从严治党成果。要固本培元抓基层党建,推动基层组织在强化服务中更好地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使党的执政基础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使各个领域的基层党组织真正强起来。

全会分析了当前形势和任务,强调全省上下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推进和落实,毫不松懈地抓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毫不松懈地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毫不松懈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毫不松懈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争取今年更好的成绩,为明年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

全会号召,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族群众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运用法治思维,提升法治水平,奋力开创法治云南建设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