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副书记赵志彬到红河州检查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4-10-24 08:34:21   来源:红河州纪委

10月21日,省纪委副书记赵志彬到红河州检查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杨有文主持会议,州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及8个派出纪工委书记参加了会议。

会上,赵志彬充分肯定了红河州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成绩。他指出,近年来,红河州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始终以团结进取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扎扎实实推进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使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在全省名列前茅。

赵志彬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提出的要求,以及省委、省纪委相关会议精神,按照中央、中纪委和省委、省纪委的统一部署,聚焦主业主责,创新体制机制,主动担当作为,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赵志彬要求,为更好地适应新时期反腐倡廉形势任务,推动全州反腐倡廉建设更上新台阶,要做好以下四点:一是监督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要敢于亮剑、善于监督,站好自己的位置、知道自己的责任,聚焦查办案件和执纪监督主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是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要加强乡镇、基层纪检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装备,保证有人干事,特别是纪检监察工作力量要向办案倾斜。对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及贪污腐败、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绝不手软,杜绝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现象,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三是积极推进内部机构改革。在机构设置上突出案件查办,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上来,聚焦主业主责,建立健全“会办案、敢办案、想办案”的工作机制;在机构改革上强化职责,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切实增强履职能力。四是要妥善处理五个关系,即处理好“森林”与“树木”关系,始终要坚定党的信念,拥护党的领导,做党的忠诚卫士;处理好“反腐”与“发展”关系,既要坚持反腐为发展服务,也要认识到只有发展才能解决腐败问题;处理好“干净”与“干事”关系,谨防“干净不干事”、“干事不干净”两种极端心态,纪检监察干部既要要清正廉洁、干净做人,也要创业图新、敢于担当;处理好“信访”与“线索”关系,要认识到信访不等同于线索,在查办案件时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处理好“惩治”与“宣传”关系,通过发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和查办案件惩治功能,使党员干部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希望纪检监察干部要讲政治、顾大局,讲党性、比奉献,讲责任、敢担当,讲纪律、树形象;要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惩治腐败,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效推动发展、保障改革、取信于民,为红河州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