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豪任云南省副省长、代省长

发布时间:2014-10-17 11:17:54   来源:云视网


资料图:陈豪

2014年10月17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过决定任命陈豪为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并决定其为代理省长。

陈豪简历:

陈 豪,男,汉族,1954年2月生,江苏海门人,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4月参加工作,在职 大专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经济师。

1973年至1977年江苏海门县临江公社其祥初中、中心校代课教师。

1977年至1978年江苏海门县临江公社广播站新闻干事。

1978年至1979年江苏海门县临江公社工业办公室政工员。

1979年至1983年上海市静安区果品公司职工,团总支副书记、书记。

1983年至1985年上海市静安区委组织部干部、副科长、科长(1980年2月至1984年1月上海市静安区业余 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5年至1990年上海市静安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1990年至1992年上海市静安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事局长、党组书记(1989年5月至1991年6月华东师 范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1991年9月至1992年9月挂职任上海市静安区工业工作党委书记)。

1992年至1993年上海市静安区委组织部部长兼区人事局长。

1993年至1995年上海市静安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995年至1996年上海市静安区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1996年至1997年上海市静安区委副书记。

1997年至1998年上海市委副秘书长。

1998年至1999年上海市委副秘书长、市级机关工作党委书记。

1999年至2003年上海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厅主任、市级机关工作党委书记(其间:2001年3月至2003 年3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MBA)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3年至2008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其间:2006年3月至7月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 进修班学习)。

2008年至2010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市总工会主席。

2010年至2011年全国总工会党组副书记,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市总工会主席。

2011年至2013年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

2013年2月至2013年11月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机关党委书记。

2013年11月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

2014年10月任云南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中共十八大代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