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15名厅官纪委全会述廉“亮家底”

发布时间:2014-09-28 16:48:03   来源:云南省纪委

“你有几套房子?你的房子有没有贷款?”“您在工作8小时以外是怎样加强自身管理的?”“您刚才在报告中没有提到妻子、女儿的从业情况,请补充说明。”……

9月26日,保山市委书记、西双版纳州委书记、大理州委书记、昭通市委书记、工信委主任等15名省管党政“一把手”在云南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体会议上面对面接受省纪委委员现场“考廉”,接受在场的参会同志无记名测评打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辛维光全程参会并不时向述廉对象提问。一个个尖锐辛辣的问题,让参会人员都不由得攥了一把汗。

15名厅官结合工作实际,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廉洁从政规定等方面进行述廉,并将自己、爱人及孩子的工作单位和年收入、有几套住房、有无投资行为等都拿到会上“晒”,把所有“家底”都亮给在场人员,每一个“报告项”必须明确、准确,不留“灰色”地带。

“八项规定出台以前,我有接受赠送土特产的情况,也有在高档场所接受吃请和请吃的情况,八项规定出台后已经整改……”

“我个人无职务消费,没有秘书,无公私护照。从不干涉工程招投标,除招商引资外,不与商人密切往来……”

“我不管单位人事和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

“我没有办婚丧嫁娶敛财,没有与人联合经商。妻子是公务员退休,儿子也是公务员,两套房子,一套房改房,一套商品房,没有参加任何投资活动……”

述廉绝不是走形式。每一名述廉干部都要经历述廉、省纪委委员提问、参会同志测评打分三个程序,省纪委委员质询、提问针对性强,尖锐直接。如果没有实实在在的做事,有些问题回答起来并不容易。

“请回答中央八项规定真正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您刚才在报告中没有提到妻子、女儿的从业情况,请予以补充说明。”

“您在州市工作,家庭在昆明,请问您在工作8小时以外是怎样加强自身管理的?”

大理州委书记梁志敏述廉后,辛维光问他:“您是由纪委书记到州委书记的,您怎么看待有些干部认为抓了党风廉政建设会影响经济发展,使有些干部不敢干,不想干,不敢担当?”

梁志敏坦言大理也出现了这种情况。他说,“经济发展和反腐败斗争要两手抓。反腐败抓好了会促进经济发展。我当纪委书记时处分了700多名干部,没有哪位是因为干事被处分的。”

昭通市委书记刘建华述廉后,有纪委委员提问:鲁甸地震发生后,你作为第一责任人,怎样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保证资金安全和干部廉洁?

刘建华胸有成竹地回答:我们的165个救灾物资接收发放点都覆盖了监察督查网络;通过制定一系列规定、通知,做到行为有准则、监督有规范,早打免疫针;我们强化了监督措施,明确了16个乡镇为监督重点;我们坚持从严惩处,到目前为止已经处理了4件干部违规事件,处理了5名当事人。

一整天会议,15名省管干部逐一“走程序”,经历廉洁执政“大考”。他们不仅要报告自己及家人的廉洁情况,还要报告自己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是如何抓好自己所在单位、州市的党风廉政工作,如何教育干部、健全制度体系、加强动态监管,如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如何不搞“一言堂”,如何落实班子成员外出报备制度,如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如何管好自己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等。

一位参加述廉的干部说,他在陈述、回答提问的过程中,认真思考和回顾自己作为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尽到了没有,落实了没有。同时,听别的领导同志述廉,相互对比,能够学到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听他们回答问题,自己也会思考这些问题我有没有想到,有没有抓好抓实,有没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另一位述廉干部也认为,通过这次述廉,再次感到省委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心大、力度大,深感作为地方党委班子“一把手”,一定要管好自己、带好班子、带好队伍,履行好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切实把干净和干事结合起来,以“四位一体”的思路抓好工作。

的确,不时举办这样的述廉活动,可以经常提醒和教育我们的干部时刻警醒,常照镜子,正衣冠,真正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与改革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辛维光表示,“述廉的目的不在于述廉报告写得好、问题回答得好,主要是通过现场述廉、质询、测评,让大家‘冒冒汗’、‘红红脸’,受到震动和教育,带着压力和责任回去抓工作。”

领导干部向省纪委全会述廉,是云南省党风廉政建设“引权入笼”的新尝试。目前,领导干部公开述廉已向全省推开,取得了良好成效,使领导干部时刻绷紧谨慎用权、勤勉务实之弦,做到廉洁从政。下一步,省纪委将进一步细化述廉内容,明确述廉事项,加大干部群众参与监督的力度,强化述廉结果运用等等,进一步增强述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赵海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