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禄劝县纪委不断创新案件查办工作措施和方法,探索开展案件查处结束后的“处分执行、剖析整改、回访教育、以案促廉”四个工作措施,做好案件跟踪和案件治本功能“后半篇文章”,强化案件查办“惩治、预防、教育”功能。
“执”,即强化处分执行,增强案件查办惩治功能。加强对受处分人员处分决定的执行监督工作,年初由县纪委牵头,成立组织、人事等部门相关科室组成党政纪处分执行工作专项检查组,对处分决定下发后受处分人员的职务、级别、工资、考核、奖金等事项的调整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增强违纪成本的威慑力和警示作用。如:2014年初,禄劝县秀屏社区管委会原副主任李某某因受贿、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于2013年11月20日被开除党籍处分,同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但李某某的工资仍按照全额4329元发放,检查组发现并及时纠正,按规定发放李某某每月生活费780元。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另外3名公职人员受强制措施后仍然全额领取财政工资的行为进行纠正。
“剖”,即强化剖析整改,增强案件查办防控功能。建立健全案件查办剖析制度,定期召开案件剖析会议,在案件剖析中紧盯重点对象、抓住重要领域,剖析发案原因、规律、特点,及时总结办案经验和教训,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发案单位完善内控机制,加强管理。如:禄劝县纪委2014年5月在查处中屏中学截留寄宿生生活补助费85775元问题后,通过剖析发现案发原因是申报、审核、拨付环节管理、监督不完善,发出整改建议书督促县教育局对全县中小学寄宿生生活补助费进行全面深入检查、整改,截留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类似违纪问题未再发生。又如:2011年禄劝县农业系统共发生贪污贿赂、违反财经纪律等违纪违法案件5件,一度成为全县“违纪重灾区”。通过剖析,发现农业系统由于站所中心多,管理以站所中心各自为政进行管理,政治思想工作松懈,监督检查少,干部、职工思想涣散,纪律性淡薄。县纪委发出整改建议,县农业局改变管理方式,将系统干部职工统一管理、统一考核,加强工作纪律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加强职工政治思想和教育引导,2012年至今禄劝县农业系统连续三年“零违纪”。
“访”,即强化回访教育,增强案件查办教育功能。年初制定回访教育工作计划,深入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与受处分人员交流谈心,全面了解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和改正错误的情况,并提出回访意见。针对受处分人员存在的问题进行教育、提醒、引导,通过与周围干部职工座谈、与领导交换意见,并提出所在单位要增加对受处分人员的人文关怀建议,不让受处分人员孤立、自暴自弃,促进其改正错误,放下包袱全身心投入工作。同时将回访结果作为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和解除党政纪处分的重要依据。截止2014年10月,禄劝县纪委对近两年受党政纪处分的24人进行回访,并根据回访结果恢复党员正式权利6件6人,解除行政处分案件5件5人,对4名受处分人员开展了诫勉谈话。
“促”,即强化以案促廉,增强案件查办警示功能。坚持一案警示一片,通过深入发案单位一定范围宣布处分决定;以身边的案例,对发案单位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在县纪检监察网站公开曝光典型案例等形式,开展以案促廉教育活动,达到法纪、社会双赢效果。如2014年9月17日,禄劝县纪委以正在查处的6件计生系统案件为例,开展计生系统从业人员警示教育活动,全县计生系统干部职工、各村委会计生宣传员共180余人参加活动,取得良好效果,计生工作进一步规范有序。再如2014年10月28日,中屏镇以县纪检监察网站公开曝光4起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镇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各村支书主任等87名干部职工参加活动。
禄劝县纪委通过开展案件跟踪“执、剖、访、促”,禄劝县部门单位系统性违纪案件呈下降趋势,案件查办治本功能得到较好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