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实现“五个统一”

发布时间:2014-12-29 17:18:22   来源:云南省纪委

凤庆县针对农村集体财务机构不健全,财会人员文化业务素质偏低,管理不规范,挪用、截留集体资金等诸多问题,不断创新管理机制,使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实现“五个统一”。

一是统一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农村财务管理模式。即在保持村组集体财产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审批权“四权”不变的前提下,由乡镇会计代理服务中心代管村、组财务,从资金的预算报告制度和资金使用程序制度上进行事前监督和事后核查。村委会和村民小组选出村民代表或民主理财小组参与民主监督。

二是统一机构和岗位设置。成立了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设置总会计、总出纳、审核三个岗位,村级设置报账员1名,履行农经工作职能和代理村级会计核算、代理村级财务收支、代理村级会计档案、提供村级组会计信息等工作。目前,全县有乡镇代管中心财务工作人员39人,村级兼职报账员187人,并实现13个乡镇会计电算化。

三是统一培训。县农业局和财政局成立工作组,挑选业务骨干,编写相关业务教材,组织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人员和村级报账员等,进行《会计基础》、《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和培训。

四是统一规范会计账制建设。建立健全账制,会计委托服务中心总会计以村建账,各村设置总分类账、收支明细账。在账制健全的同时,建立了统一的代理村级财务核算;按时按质按量代理村级编制预决算,按月代理做账和编制会计报表,以及财务公开等制度,确保各村财务管理依法依规运行。

五是统一农村财务检查。县农业和财政部门每年都组织一定力量,开展农村财务检查。具体对村级资金的管理、村级执行财经法规制度、村报账员提取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村级资产核算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及时纠正财务人员和村报账员处理方法,使全县农村财务管理工作逐步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效益化的管理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