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12月25日,州纪委召开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会,向全州广大党员干部通报了近两年来我州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查处的8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作用。
会上通报了砚山县政府原副县长陶艳红贪污受贿、违规经商办企业案,文山市政协原副主席、市水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成春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州水务局原副局长、州水投公司原董事长王祖鹏贪污受贿、违反社会主义道德案,广南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钱镇受贿案,西畴县教育局原党委副书记、局长皮登坤贪污受贿案,马关县林业局原局长杜礼坤受贿、滥用职权、滥伐林木案,西畴县农科局原局长秦林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砚山县林业局农村能源站原站长刘加兵滥用职权、贪污受贿案等8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张杰在讲话中指出,深刻剖析这8起案件可以看出:领导干部一旦理想信念动摇,放松自我约束、抵不住诱惑、管不住小节、侥幸从众,把自己置于法规纪律之外,把权力当成牟取私利的“工具”,就会在违法违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跌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成为党和人民的罪人。全州各级党员干部要从这些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廉洁自律、防微杜渐,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做到勤勉尽职、执政为民;要敬畏法纪,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要敬畏权力,廉洁从政,秉公用权,务必牢记“权力就是责任、责任重于泰山”;面对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长期执政的考验和不断增多的各种物质诱惑,要管住小节,杜绝侥幸心理,保持健康平和的从政心态。
张杰要求,全州各级党组织要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和要求落实到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具体工作和措施上,加强党纪法规教育,继续清理“小金库”,健全完善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努力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张杰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要坚持不懈地推进作风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继续抓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和公开曝光力度,加大专项督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坚决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整合执纪执法机关的力量,形成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
州属部门、单位处级干部,经济管理部门关键岗位的科级干部在文山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县(市)处级干部、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了视频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