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理解的阳光作业就是“亮底亮面”不掺假,真实可靠,廉洁奉公。鲁甸县委、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教育落脚缜密防范、打击重在惩前毖后,强化全县恢复重建工作健康进行,全力打好恢复重建攻坚战!
抓落实体现“六个确保”
鲁甸县纪委监察机关严格按照要求,不断强化预防监管、规范工作行为、严肃各项纪律,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高效有序推进。紧紧抓住六个关键环节,按照“科学重建、干部清廉、群众满意”目标要求,落实“六个确保”,即确保政策落实,确保作风到位,确保程序规范,确保进度跟上,确保资金安全,确保质量过关。明确四项要求:一是强化责任。增强政治意识,服从大局,勇于担当,听从安排,深入一线,认真履职。二是严守纪律。严格自律,坚守岗位,认真监督,公正执纪。三是联动监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监督协调、部门各司其职,群众广泛参与、媒体舆论跟进,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四是惩防并举。制度先行,关口前移,招呼在前,注重整改,强化问责,解决问题,违纪必究,重者严惩。县纪检干部直接深入一线,监督检查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恢复重建的有关政策宣传、“八包八保”责任落实、干部作风和工作纪律以及恢复重建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工作进度、乡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等情况。
步调一致“量岗监督”
监督检查工作分三个步骤进行:一是深入一线的纪检干部亮出身份、岗位职责、目标任务及电话号码,广开群众诉求渠道,开门监督检查,接受群众监督。重点检查包保干部在挂钩村组的在岗履职情况,春节前10000户民房重建落实情况,特殊群体住房重建情况,灾民重建基础开挖、建材准备、资金准备、建设进度情况,恢复重建户临时过渡安置生活补助发放就位情况,重建补助拨付程序和就位情况,职能部门物资资金管理使用及相关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应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恢复重建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情况,灾情评估、重建政策、补助标准、资金拨付、项目建设的公开公示等情况。二是重点监督检查公共服务和公共基础建设的招投标、施工、资金拨付、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各个环节。三是重点监督检查生态修复工程。
方法措施“坚实有力”
坚持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每月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重点抽查;每半年开展一次综合巡查;定期不定期开展日常突击随机明查暗访;及时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当面向相关责任人反馈情况、重申要求、提醒教育、督促整改。一是听取被检查单位工作汇报;二是列席有关会议;三是召开相关部门和监督成员单位工作会议,与有关人员谈话;四是查阅复制相关文件、会议记录、痕迹资料;五是实地现场查验招投标、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等情况;六是向发改、财政、住建、民政等有关部门及金融机构查询被查检单位的投资安排、资金流向、工程质量和经营管理等综合情况;七是利用“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受理、办理、监督、反馈情况,及时有效解决灾区群众合理诉求;八是受理、核实灾区群众和有关单位的来信、来访、投诉、举报,核查上级机关及领导交办的信访件。
明确职责“高效作为”
鲁甸县职能部门及相关部门都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干部深入一线,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到位,彰显出高效作为的实际效果。县纪委书记担任恢复重建监督检查领导组组长,纪检干部及相关部门干部各负其职、认真履职,恢复重建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有力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