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把法治反腐列为县委常委会恒定议题

发布时间:2014-12-24 10:50:11   来源:云南省纪委

近年来,永德县把依法治县和依规治党相结合,把法治反腐列为县委常委会恒定议题,抓领导领导抓,学习先行、认识先行,落实先行,为风清气正的绿色永德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把反腐倡廉法规学习作为县委常委会第一议题。永德县委、县纪委充分认识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首要在领导重视;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关键在党委重视和支持。法规廉政教育重要性毋庸置疑,难在落实,贵在坚持。2013年10月,十二届中共永德县委召开第45次常委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纪委书记与同级党政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的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研究,决定推行县委常委会议廉政学习制度,将县委常委会议第一个议题恒定为廉政学习,常抓不懈,长期坚持。自此,该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集中提醒谈话、警示教育新平台制度不断完善,内涵不断丰富,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至2014年11月,永德县在常委会议上已开展廉政学习14次,参学人员达586人次。

二是使县级领导班子经常受教育。永德县委常委会议廉政学习议题参加范围包括出席会议的县委常委、不是县委常委的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公检法机关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列席会议的有关领导。参学对象囊括了该县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的重要领导干部,避免了学习教育上“领导生病、下属吃药”现象,抓住了关键对象。

三是促进建立了全县风清气正团结干事环境。学习制度规定:每次常委会确定一个学习主题,由县纪委整理出学习提纲送县委同意后分送参学干部;每次学习确定1到3个重点发言人,发言要求有提纲、有质量、有认识、无空话;学习议题由县委书记或其委托的常委主持,纪委书记领学;学习时间一般为1个小时左右。学习内容突出中央、省、市反腐倡廉重要部署;突出党内法规制度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突出近期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自2013年10月以来,先后组织学习了中纪委和省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省纪委关于“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通报等违纪违法案例11次。用典型案例给党员领导干部打预防针、敲警示钟、上教育课,时刻保持警钟长鸣。

四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县委常委会廉政学习制度的建立,有效推动了县委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的落实,廉政教育工作做到了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坚定推进。有效破解纪委教育和监督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课题,县纪委书记与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有了新载体,找到了新途径。不断增强了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在常态化学习中“洗洗澡、治治病,照镜子、正衣冠”,进一步筑牢了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