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昌宁县纪委监察局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着力在营造“不敢腐”的氛围上下功夫,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狠抓正风肃纪。
一是严格实行信访举报线索集中排查、归口管理和首问首办责任制,规范约束办案取证行为,依纪依法开展案件调查,实行党政纪案件统审协审,对复杂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审理,强化案件监督管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二是坚持“一案三报告”制度,及时帮助发案单位查找原因、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对全县存在的共性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做好预防腐败工作。组织137名领导干部参加违法案件庭审警示教育活动;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季度集中学习会上通报案件查办情况,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三是不断改善办案条件,投资6万多元建成一间谈话室。加强办案安全隐患排查,注重对办案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无党政纪申诉、复查复议、复审复核案件,无办案安全事故。
年内,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83件(次),同比增84.4%;初核线索56件,同比增124%,经初核转立案24件,了结32件。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违纪违法案件34件37人,同比增61.9%。审结党政纪案件34件,同比增70%,处分违纪人员36人,同比增80%。恢复党员权利4件4人,解除行政处分2件3人。通过执纪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81.05万元。(于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