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开通基层纪(工)委书记向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汇报工作“直通车”

发布时间:2014-12-19 16:08:26   来源:昆明市纪委

近期,富民县纪委组织基层纪(工)书记、纪检组长采取口头方式,一对一向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汇报工作,汇报的重点内容涉及四个方面:一是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二是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相关规定的情况,领导班子成员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廉洁从政的情况;三是纪(工)委、纪检组落实纪(工)委监督责任的情况;四是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这一工作的落实,从体制机制上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充分发挥了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同级党政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情况的职能作用,打通了下级纪委向上级党委汇报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的“直通车”, 《富民县基层纪(工)委书记向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汇报同级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廉洁自律情况制度》已形成长态化,起到了实效。

强化了纪委监督的主体地位。解决了少数地方和部门漠视和淡化纪委在同级监督方面的职责权限,甚至把纪委视同党委的一个部门,不愿接受纪委监督,而少数地方和部门纪委主动弃权,不愿、不敢、不能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等问题,进一步强调了各级纪委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的职责权限。

明确了纪委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职责。解决了个别基层纪委书记更多地强调作为党委班子成员的服从意识,忽视了作为纪委书记的监督职责等问题,进一步强调把纪委书记的正常职责用制度的形式规定下来,作为履职的依据,同时也作为究责的依据。

授予了纪委主要负责人的特殊权限。针对下级纪委书记到上级党委汇报工作容易被误解为“打小报告”、“告状”、“整人”等问题,进一步强调了下级纪委主要负责人向上级党委汇报监督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是一项正常工作机制,强化了纪委书记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制约。( 杨琼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