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白鹤滩镇四管齐下抓实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4-12-19 11:26:42   来源:昭通市纪委

今年来,巧家县白鹤滩镇结合全镇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抓廉政教育、抓财务管理、抓村务公开、抓纪律作风“四管”齐下的方式,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全镇经济社会保障营造良好的环境。

严抓廉政教育“洗好澡”, 筑牢思想防线。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白鹤滩镇严抓廉政教育,切实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一是提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建立干部廉政学习机制,每月月初定期集中镇、村社区干部学习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制度等;特别邀请县反贪局干部开展廉政知识专题培训。目前全镇共开展集中学习11次,邀请县反贪局预防职务犯罪科的专业人员开展廉政知识专题培训3期。二是开展党纪党规知识教育。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为主,对班子成员、镇直单位负责人和村干部进行教育培训;通过主题教育、专题培训、形势报告、廉政谈话、舆论宣传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勤政廉洁,带头遵纪守法。今年来,全镇共举办党规党纪廉政知识培训2场(次),培训人数达300多人次。三是开展正反面典型教育。组织全镇党员干部收看《深山敲响的警钟》等警示教育片和学习《焦裕禄》等先进典型事迹,以更加真实、生动的教育内容,使反腐倡廉教育起到了润物无声、潜移默化的作用;组织156名镇村干部来到县看守所参观服刑人员在“铁门铁窗”内的生活,警示干部强化自律。四是开展廉政宣传教育。通过举办廉政知识测试、公开廉政承诺、建廉政书屋、建廉政文化示范村等,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医院七进活动。今年,全镇创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6个,示范单位2个,廉政文化墙3处,建廉政书屋3个,刷写廉政文化标语30余条,营造了良好工作氛围。

严抓财务管理“理好财”,打造廉洁机关。为断源除根,着力治本,源头治腐,镇党委、政府严抓财务管理。一是严格机关采购程序。对办公耗材购买等工作开展,严格按照提交清单、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和申请人一同开展的程序进行,不允许各中心、站所和办公室私自采购,每一笔采购镇纪委都进行监督,截至目前全镇没一起违反采购程序和超标采购的情况。二是规范公务接待。公务接待需向办公室申请,办公室向镇长报告,确定用餐标准后方可执行,严禁超标接待,超出费用一律由负责接待人员自行解决。三是严格车辆管理。制定《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规范公车管理,实行定点保险、维修、加油,节假日公车实行定点停发,严禁公车私用;各站所需要用车需向办公室申请,领取派车单填写用车用途、路程等信息,得到主要领导同意后,办公室方可派车辆。

严抓村务公开“办好事”,畅通监督渠道。开展为民服务“阳光行动”,设立“阳光政务”公示栏,做到权限、事项、过程、用人、结果“五个公开”,将党务政务处于人民的监督之下,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一是严格村务公开。由镇纪委牵头,组织财政、审计人员组成督查小组,通过一查、二看、三听、四比,对各村或者社区的财务进行全面检查,深入督促各村做好村务公开,定期更新村务公开栏,使村财务支出、惠农政策落实等情况公开透明;目前,查出和清退大坪、迤博、七里、莲塘等社区集体资金79640元,为人民群众挽回了经济损失。二是严格执行招投标法。村镇项目规划设计、项目工程发包由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并成立专项工作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并将村镇项目工程发包信息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杜绝干部利用个人关系谋取利益。三是严格执行各项惠农政策资格评选。对低保户、危房改造等项目评选采取公开公平的选举程序,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让非贫困人员无空子可钻,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今年,对全镇31个村(社区)的低保进行清理整顿,共清理出关系保、人情保、搭车保等700余人,确保低保政策落到实处。

严抓纪律作风“管好人”,提升干部形象。以整治“四风”为关键、改进作风为重点、“认真”二字为保证抓实纪律管理。一是完善健全制度。通印发《白鹤滩镇管理制度》、《中共白鹤滩镇委员会 白鹤滩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四风”整顿工作的通知》、《中共白鹤滩镇委员会 白鹤滩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细化落实“五个一”工作法的通知》等文件,严肃纪律要求,加强干部职工日常管理。二是加强镇直干部管理。镇直机关、站所干部职工实行上下班签到制,设立机关干部去向登记板,镇直机关、站所干部职工凡无故旷工、迟到、早退的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发300元工资,第二次给予调离工作岗位并扣发当月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年终考核为不称职,日常管理考核与年终考核挂钩,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三是强化村级干部管理。村(社区)“三委”值班牌(表)、去向牌、考勤记录本、档案管理和相关记录本未按照要求落实的,每查出一次每项罚款200元,罚款从被查处的单位工作经费中扣除,并严格按照值班执勤,查出第一次处值班人员100元罚款,扣除村(社区)工作经费300元;查出第二次处值班人员300元罚款,扣除村(社区)工作经费500元;查出第三次处值班人员500元罚款,扣除村(社区)工作经费1000元;被查处三次以上者,将停发被查处人员待遇,村“三委”负责人诫勉谈话,并视其情况进行严肃处理。今年以来,白鹤滩镇对作风漂浮的5名党员干部给予降职或调整岗位的处理,对违反党纪的2名党员给予开除党籍的处分,对没有严格落实“五个一”工作法的松梁村、回龙村和大竹村“三委” 及6名村干部在全镇范围进行通报批评。 (郭家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