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昌宁:纪检监察系统负责人述责述廉畅通履职监督新渠道

发布时间:2014-12-18 16:23:20   来源:保山市纪委

12月17日,昌宁县召开2014年纪检监察系统负责人述责述廉会议。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5名乡镇纪委书记、5名县直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和2名县纪委派出纪工委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进行会议述责述廉,并接受现场质询和民主评议。对于在会上会提什么问题?在会前,这都无从知晓。

述廉主题突出“两个责任”。“述责述廉不是让你做工作报告,不能避重就轻,大谈工作业务,廉政建设方面几句话就带过。”昌宁县纪委书记杨君辉在会议开始前强调,昌宁县第一次开展纪检监察系统负责人会议述责述廉,将有别于过去简单的书面汇报形式。为保证“述责述廉”报告有质量、有针对性,避免出现大话套话连篇,昌宁县纪委会前一周对“述责述廉”报告应涵盖的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将思想及作风建设、履行职责、廉洁自律三方面情况作为述责述廉的主要内容,明确要求述责述廉对象只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个人廉洁自律等10个方面做了什么?只讲“干货”,不修饰渲染。会前,对报告内容由县纪委组织专人审核,不过“关”的打回重来。

现场质询突出“不可避讳”。在大会过程中,询问和质询环节最令人关注。根据要求,陈述者须现场回答参会人员的提问。“你作为纪委书记,如何理解纪委的监督责任?平时是如何履行监督职责的?”;“你认为如何才能发挥村委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在具体工作中有没有做过相关摸索?”。面对突如其来的提问,这些常出入各种会议场合的领导干部们也会感到些许紧张。大田坝纪委书记杨永生说:“尽管事前有准备,但还是会担心一时答不上来。”

回答问题突出“实事求是”。对于这样的述责述廉方式,怎样确保陈述人讲的都是实情?会不会有所隐瞒?一直在台下“观会”的昌宁县纪委副书记杨廷云表示不会有这样的情况,“述责述廉的人员都是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负责人,因此日常工作情况大家都能了解到,一听就明白所回答问题的真假”。此外,为尽可能全面考察每位领导干部的述责述廉工作,此次昌宁县纪委特邀部分各行各业的县纪委委员参会。

督廉结果突出“整改落实”。在听取报告的过程中,参会人员对述责述廉对象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会后,县纪委将测评结果和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向测评对象进行反馈,对反馈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述责述廉对象要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上报县纪委,县纪委将根据反馈情况进行核查。(黄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