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县“四措施”全面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4-12-18 09:48:24   来源:曲靖市纪委

近年来,马龙县按照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创新思路,丰富载体,注重实效,扎实有效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提供思想保障和文化支撑。

强组织,定制度,廉政文化建设活动有序开展。马龙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精神,将廉政文化融入党的建设和文化建设的整体规划之中,坚持把廉政文化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进行统筹安排,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成立了由县纪委、宣传部、文化体育局等单位组成的廉政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对廉政文化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组织领导六个方面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县纪委下发了《马龙县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实施办法》,明确了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的总体创建要求和六个方面具体标准,引导全县各个层面参与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不断扩大廉政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抓落实,“点、线、面”结合,廉政文化建设整体推进。一是整体推进“面”上的工作。从全县角度,强化统一组织安排,注重整体推进全县“面”上工作,同时县纪委机关、县委宣传部等廉政文化建设的综合部门,以及县教育局、工信局、县妇联等“六进”牵头单位,从自身做起,带头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强化示范带动。二是纵深推进“线”上的工作。在落实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要求中,马龙县注重充分调动和发挥好“六进”牵头单位的职能作用,廉政文化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分别由县教育局、县妇联、工信局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另外,在县级有关行业、系统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中,既要求县级机关带头开展好创建,同时要求,打造各自系统行业的典型。三是突出抓好“点”上工作。按照省市县纪委要求,选择有基础、积极性高的单位重点开展省市县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涌现了一批在县内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廉政文化示范点。

拓外延,赋内涵,廉政文化建设活动载体丰富多样。马龙县把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工程来抓,在县城打造了廉政文化宣传一条街。深化家庭助廉活动,组织副科级干部家属签订了“家庭助廉承诺书”,筑起领导干部抵制腐败的“家庭防火墙”。全县各级各部门通过悬挂廉政书画、制作廉政纸杯、创作廉政文艺作品等形式,不断增强廉政文化的辐射力,营造了浓厚的崇廉尚廉氛围。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用,加强与县委宣传部等单位的协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广播电视等作用,紧密结合廉政教育主题,在县委主办的《车水马龙》杂志上长期开办“党风廉政”专栏,在广播电视上大量播出与廉政有关的新闻、廉政文艺作品、廉政公益广告,播出中央、省、市、县委颁布的党纪政纪条规。县纪委与文体广电局合建廉政书屋,收藏有廉政漫画、廉政书籍以及廉洁从政教育读本等,向广大群众开放。充分利用农村文艺队在各乡镇(街道)组织开展廉政文艺节目演出活动。各创建单位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在办公场所、会议室、楼梯过道及院内外公开栏、黑板上,大篇幅地张贴、抒写和悬挂各种廉政格言警句、廉政宣传展板,通过电子显示屏,进行滚动播出廉政内容。利用《马龙手机报》编发廉政短信,提醒领导干部增强廉洁从政意识。采取对各单位电脑都统一安装廉政屏保,制作廉政漫画、廉政桌牌、廉政窗帘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县纪委、县法院等多家单位共同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工作,每年通过旁听一些职务犯罪案件,对各级领导干部起到很好的廉洁教育作用。

重创建,守原则,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效果明显。马龙县纪委监察局结合马龙实际,制定了《马龙县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实施办法》,统一标准,明确创建程序和相关要求。在组织开展省市县廉政文化示范点的创建中,明确要求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首先确定创建的示范点,按照一点一规划的要求,拟定创建规划,并报县纪委宣教室备案。在此基础上严格对照创建规划实施创建。在通过创建的基础上,正式填写《廉政文化示范点申报表》向县纪委申报待查。同时,县纪委采取分类指导的方式,采取上门指导、电话询问等多种方式加强指导,与牵头部门、创建单位进行创建座谈,共同分析各类别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帮助创建单位解决创建难点问题。在考评验收中,坚持质量第一,宁缺勿滥,不搞平衡照顾的原则,严格考评。2013年马龙县组成三个考评验收组,对全县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的32个单位逐一进行了考评验收。通过考核,县纪委监察局决定命名14个单位为“马龙县第一批廉政文化示范点”(全县10乡(镇、街道)有5个乡(镇、街道)没有创建成功示范点)。至今,该县共创建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1个,市级4个,县级1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