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四举措做好“8·03”地震应急救灾资金监督管理

发布时间:2014-12-17 09:22:46   来源:昭通市纪委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巧家县实际全县四举措做好“8·03”地震应急救灾资金监督管理。

健全工作机制。制发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申报使用流程,按照“分级负责、协调配合,统筹安排、突出重点,迅速办理、专款专用,规范管理、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各乡镇和部门应急救灾资金拨付流程和使用范围进行规范;同时,安排审计部门对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应急救灾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审核,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强化监督管理。由县纪委、检察院、审计局等单位联合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对16个乡镇和县直部门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资金物资管理情况、干部纪律作风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资金使用规范、物资发放到位、救灾工作有序。

聘请中介参与。聘请有资质、经验丰富、业务精通的中介机构提前介入,对应急救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全程跟踪指导和提前预审,强化督促整改,确保应急救灾资金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目清楚、符合规定。

认真审计梳理。组建三个审计小组对“8·03”地震救灾资金及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事中审计,并对审计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汇总,及时反馈到各相关单位。同时,召开“8·03”地震救灾资金管理使用培训会,强化审计和资金管理使用的经验交流,促进工作开展。(罗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