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富民县坚持廉政文化彰显地方特色、民族特色与亮点的原则,加大在少数民族地区融入廉政文化氛围。县属罗免镇境内共有纯苗族村庄13个,彝族、苗族等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31.7%,为使苗族同胞感受到廉政文化的熏陶,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生活环境和氛围,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教育、熏陶和导向作用,县镇两级采取五项措施,在麻地村委会老干箐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苗村示范点创建活动。目前,镇内已建成2个县级廉政文化示范村。
打造文化墙体彩绘,营造廉政氛围。注重民族特色,利用村内道路两旁的房屋外墙,建成廉政墙体彩绘48幅、150多平方米,涵盖苗族群众生产生活、做人做事、警示格言、廉洁诚信等内容,与苗族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民族特色浓郁,内容文字积极向上并有教育启发意义,烘托出浓郁的廉政文化氛围。
完善廉政文化设施,提供活动场地。县级以奖代补,镇村多方筹集,投资10万元新建党员活动室1个60平方米,硬化1块450平方米的活动场地开展廉政文化活动,镇村两级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约40万元,将村内的道路进行硬化并安装路灯,使苗族群众有设施齐全的宣传场地和活动场所。同时实施村庄绿化美化,使贫穷落后的苗寨村容村貌有了较大改观。
建设廉政宣传队伍,丰富群众生活。老干箐村建有一支由20人组成的业余苗族文艺演出队伍,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通过整活苗族文化队伍利用农闲时间和苗族花山节等重大节日为群众演出一些有教育意义、反映民族团结、惩治腐败等内容的文艺节目,在村民中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业余苗族文艺出队成了廉政文化宣传队。
配备廉政文化书籍,方便群众阅读。县镇村各级组织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整合现有的党员活动室、农家书屋,在活动室内摆放有廉政书籍、报刊、电教片等,方便群众阅读和开展党员学习教育,村党支部适时组织党员观看反腐倡廉教育专题片,极大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洁意识。
健全廉政规章制度,规范村务管理。镇纪委深入实地指导村组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村规民约,村干部按制度和规定办事,村务管理公开民主,村集体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财务管理规定使用资金,集体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五笔联审”制度和“四议两公开”的规定,村内设置“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栏,定期更换公开的内容,接受群众的广泛监督。
通过苗族廉政文化示范村的建设,村貌变了、环境美苗了,群众的生活作风也明显转变了。村民尊老爱幼、友好相处、民族团结和谐,村干部也树立了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苗村呈现一片敬廉、崇廉、尚廉的良好风气。(毕洪才 陈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