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盘龙区对54名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申请进行了严格审批,对3名因申请重复出国(境)次数过多、申请在国(境)外逗留时间过长等不符合出国(境)条件的申请人挡在国门之内。
明确范围,实现监管全覆盖。将全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纳入监管范围,特别是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没有配偶但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和涉及国家安全、国有资产、行业机密的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实行重点监控,做到监管全覆盖。
明确程序,实现审批程序化。对纳入监管范围的干部申请因私出国(境)的严格按照本人申请—部门党组织政审—区级分管领导审批—纪委廉政审查—区委批准五个步骤进行审批,实现审批程序化。
明确管理,实现证件零持有。对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干部情况在个人廉政档案中进行登记备案,将其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数据库,将因私出国(境)证件按照单位、部门、职级、证件类别进行分层分类管理。要求纳入监管范围的干部在每次出国(境)前按程序进行审批后方能领取因私证件,并在回国后10天内将证件上交统一管理。通过清理,盘龙区目前共有137名干部上缴201本因私出国(境)证件,实现科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零持有”。
明确纪律,实现工作严格化。在审批中明确了六种情形允许在国(境)外逗留的最长期限、两次申请间隔时间应在12个月以上以及因被群众举报或反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等十种不予批准出国(境)的情形,使监管工作更具有操作性,确保因私出国(境)监管工作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