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开展干部“走读”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14-12-11 17:04:57   来源:大理州纪委

近日,永平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采取五项措施对全县7个乡镇、县级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开展干部“走读”专项整治。

严明上班纪律。要求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上下班实名签到制度,进一步规范请销假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约束。干部职工在法定工作日期间,除因公出差、开会或特殊情况经批准请假外,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旷工或者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严明住夜纪律。各乡镇全面推行干部住夜制度,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带头住夜。除、请假和出差等特殊情况外,乡镇工作人员每人每星期在工作所在地住夜不得少于4天;

严明值班纪律。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规定,双休日和节假日实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一般干部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重要岗位专人值守,不得安排无关人员顶班;

加强监督检查。县纪委、县委组织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对各乡镇、各部门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走读”行为进行明察暗访;

严格惩处问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有“走读”行为的领导干部,有1次的“走读”行为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有2次“走读”行为的,进行诫勉谈话并点名通报;有3次“走读”行为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相关人员的组织、纪律责任;年内班子成员中出现3次以上在“走读”行为的乡镇和部门,则要追究“一把手”的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