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管理局“六个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4-12-11 16:12:20   来源:昆明市纪委

石林管理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担负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工作要求,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真抓实管,敢于担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健康发展。

深化认识,严格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石林管理局党委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明确党委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局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

敢于当担,认真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石林管理局纪委进一步明确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改进工作方式,强化对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督查,紧紧抓住重要部门、重点环节、主要节日、工作作风等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每月督促检查不少于2次,每年局纪委书记与部门领导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

求真务实,持之以恒地抵制“四风”。石林管理局主要领导带头转变工作作风,带头抓好作风建设,以上率下,稳步推进作风建设,部门领导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示范带动,深化作风建设,党员干部增强宗旨意识,认真履职服务群众,身体力行,切实转变作风。每年各部门向局纪委汇报廉政工作不少于2次,党员干部向局纪委述职述廉不少于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