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四致力”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纪委监督责任

发布时间:2014-12-10 15:06:00   来源:曲靖市纪委

2014年,会泽县纪检监察系统,致力于办案能力的提高、办案安全的保障,腐败行为的预防,腐败问题的惩处,凸显了主业主责。

致力于办案能力的提高。该县为提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案件查办能力,组织力量,把改革开放30多年来,散见于不同时期、不同出处的有关纪检监察案件查办资料进行归纳整理,编制成了简明扼要,易学、易懂、易掌握,以典型案例为模板,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系统、精炼、实用、可操的《纪检监察案件质量规范》500本发给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该书对信访、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的内容、时限、程序、方法、步骤、常识、技巧作了介绍,基层和新接触纪检监察案件的纪检监察干部通过《纪检监察案件质量规范》,能保证步骤不少、流程完整、业务规范。

致力于办案安全的保障。该县纪检监察系统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的办案理念,把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摆在办案工作中最重要、最突出的位置。制定《关于切实加强安全文明办案工作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的意见》和《会泽县纪检监察系统办案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对执行安全文明办案各项规定、严肃办案纪律、加强陪护人员队伍建设、维护被调查人和有关人员的合法权益、严格谈话管理、规范谈话场所管理、严格依纪依法收集证据等方面予以规范,并对因违反规定发生办案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追究作出了规定。县纪委与纪委各室、各纪工委签订了《安全文明办案责任书》。制度的规范,理念的强化,为安全办案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致力于腐败行为的预防。加强对掌握资金、项目、执法权、审批权、人事权的单位和岗位的领导干部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全过程的监督,在监督工作中发现或信访举报、群众反映、社会议论、网络舆论等渠道反映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开展谈心提醒教育,加强对谈心提醒对象的思想教育、行为提醒和苗头预警,促其认真反思。已开展谈心提醒教育11人次。通过全过程的监督和面对面地谈心提醒,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变被动查处为主动防范,把可能发生的腐败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对干部的关爱教育。

致力于腐败问题的惩处。该县纪委监察系统牢固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不查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是不尽职,查办案件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不称职”的理念,实行全委办案和片区联动查案制,以对腐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腐败行为。健全案件线索收集发现机制,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群众信访举报和投诉、领导批办和转办的信件、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执纪执法机关发现和移交、新闻媒体披露等渠道收集案件线索,每月10日前整理上报,县管干部案件线索每月15日前提交县纪委书记办公会集体排查。2014年,立案件数同比上升58.82%,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89.32万余元,为17名干部澄清了事实。通过惩治腐败,净化了发展环境,优化党员干部队伍,获得了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