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考评验收第三批州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单位

发布时间:2014-12-08 10:29:54   来源:德宏州纪委

10月24日至30日,德宏州纪委、监察局对创建第三批州级廉政文化示范点的20家单位进行考评验收,严格创建评准、层层把关审核,严格验收程序、逐项检查落实,创新考评办法、提升建设水平。

为推进全州廉政文化建设,着力打造德宏特色廉政文化示范点,充分发挥廉政文化润物细无声的感染力,努力营造崇廉尚洁的社会氛围。今年9月1日,德宏州纪委、监察局启动第三批州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截止10月10日,全州共推荐了20家单位申报第三批州级廉政文化示范点。10月17日,德宏州纪委、监察局印发考评验收工作的通知,10月24日至30日,组织开展了第三批州级廉政文化示范点考评验收。

严格创建评准、层层把关审核。各创建单位紧密结合实际,灵活运用各种载体,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组织实施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将创建活动与基层党组织建设、新农村建设、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创建、社区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统筹安排,做到资源共享、相互促进,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层层把关审核,创建单位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可、辖区县市纪委、监察局或派出纪工委推荐,州纪委、监察局考评验收,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纪检监察室、案件管理室多部门核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没有影响创建活动的,报州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通过层层把关,才能评定为州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单位。

严格验收程序、逐项检查落实。考评组逐项检查各创建单位廉政文化创建标准的落实情况。对领导重视、制度健全、成效明显三项要求进行普遍检查。同时,“七查”廉政文化进机关,即:查是否设立廉政文化景观、廉政文化活动室、廉政文化网页、党务政务公开栏、开展主题鲜明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群众性廉政文化活动;“八查”廉政文化进社区,即:查是否建立党风廉政宣传员和监督员队伍、设立廉政文化宣传栏或警示牌、楼道廉政文化宣传点、廉政读书角、廉政文化网页、开展群众性廉政文化活动、为社区党员上廉政党课、组织开展社区文艺演出。“三查”廉政文化进学校,即:查是否开设廉洁教育专题课程、体现廉洁教学、开展廉洁教育主题活动;“九查”廉政文化进企业,即:查是否树立企业廉政文化理念、建立党风廉政宣传队伍、设立廉政景观、廉政活动室、廉政专栏、厂务公开栏、制定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的制度规定、为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开展群众性廉政文化活动;“八查”廉政文化进农村,即:查是否建立党风廉政监督员队伍、设立廉政文化景观、廉政文化活动室、村务、党务公开栏、制定规范村务行为的制度规定、为党员干部上一堂廉政党课、开展群众性廉政文化活动、举办廉政文艺演出。“五查”廉政文化进家庭,即:查是否建立廉政文化进家庭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文化活动、形成较好的家庭助廉环境、有家庭助廉先进典型。

创新考评办法、提升建设水平。此次廉政文化考评验收,采取查阅资料与实地查看相结合、现场观摩与互查互评相结合、座谈交流与意见反馈相结合、走访群众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抽调了5县市纪委宣教室主任为考评验收组成员,开展互查互评,召开座谈会、意见反馈会14 场次, 走访群众、发放问卷调查170份。通过创新互查互评、问卷调查等办法,使廉政文化示范点考评验收科学有效、体现民意,促进了全州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提升全州廉政文化建设水平。对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创建单位结合实际,突出民族“五用”廉政文化特色的,给予适当加分。

据悉,州级廉政文化示范点评选工作,原则上每两年考评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有进有退,对达不到要求的单位,及时进行整改或摘牌。(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