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纪委案件查办“四抓”实现 十年 “零”申诉

发布时间:2014-12-08 10:01:17   来源:昆明市纪委

2004年1月至2014年10月,十年期间,禄劝县纪委案件查办工作严格按照办案“二十四字”方针开展工作,并对案件查办工作开展重点环节、重点步骤开展案件“四抓”工作,提升办案质量,杜绝申诉复查案件。

“抓证据”严格审查错误事实。办案中既注重认定错误证据的审查,也注重无错证据的审查,通过严格审查事实证据,核对违纪事实,真正使案件质量得到保证,办成铁案,从源头杜绝申诉复查案件出现。

“抓教育”引导查处对象认错态度。在案件调查、审查过程中树立调查、审查过程也是对查处对象进行教育引导过程的办案意识,通过党政纪律宣传说明,让查处对象接受党政纪律教育,知晓自己所犯错误性质和造成的后果,真正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开展案件查处工作,促进教育的深度和广度,降低申诉复查案件出现几率。

“抓平衡”做到处理恰当。案件查处量纪工作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并结合禄劝县情和案例量纪情况,量纪处理做到不激、不过、不偏、不错,同时合情、合理、合法,提高案件量纪公平性和认可率,减少申诉复查情况出现。

“抓权益”保障查处对象合法利益。办案过程中注重对办案程序及查处对象的合法权益进行认真审查,听取组织对查处对象调查过程中的权利保障情况的意见,对受查处对象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核实,并向其反馈情况,保障其合法权益,让查处对象愿意配合组织工作,增强组织对其作出的处分决定的接受程度,减少申诉复查情况出现。

十年期间,禄劝县纪委查办181件党政纪处分案件,至今没有出现一起申诉案件,实现十年 “零”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