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推行对公账户“银行短信提醒监管”加强财政资金有效监管

发布时间:2014-12-03 13:32:09   来源:云南省纪委

“贵单位尾号为1667账户11日09:06支出(支付房屋修缮款)15760元,当前账户余额为累计透支15760元。”龙陵县工商银行在向某单位对公账户监管责任人发送的手机短信内容,也是龙陵县在保山全市率先推行对公账户手机短信提醒监管的一个缩影。

在今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为加强对财政资金的有效监管力度,防止出现私设小金库和贪污挪用公款等违纪违规行为。今年8月龙陵县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五不直接分管”等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公账户管理的通知》,要求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对公账户银行短信提醒业务,把对公账户与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财务的领导、会计、出纳等监管责任人的手机号码进行绑定,由对公账户所在银行以短信的形式,把对公账户资金运行动向等情况及时告知监管责任人,最大限度地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避免资金流动异常情况的发生。

对公账户银行短信提醒业务已在该县72个乡镇(单位)运行和推开,一改过去的传统财政专户资金监管模式,实现了对公账变“单一监管”为“叠加监管”、变“慢监管”为“快监管”、变“事后监管”为“事前监管”的三个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