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纪委派员参加团结街道办事处关于规范签订涉及集体资产合同(协议)行为的听证会。会上,18名听证代表结合街道、社区集体资产合同(协议)行为相关问题进行了针对性提问,决策发言人依据合同法、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一一作出解答,最终经听证委员会合议,形成了与法律法规相吻合的集体资产合同行为管理规定。
集体资产合同行为管理规定的制定,矫正了团结街道所属企事业单位、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以往存在合同(协议)管理不规范,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问题,有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避免了因合同(协议)问题引发的纠纷。团结街道办事处宋副书记介绍说,该规定从合同(协议)的适用范围、原则、签订、责任追究等7个环节进行了细化规范,明确规定了街道司法所作为合同签订的审核部门。
据了解,近年来团结街道办事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符合规划的投资企业39家、项目39个,实现到位资金12.47亿元,涉及租赁、征用土地6441亩。由于过去签订合同不规范,导致维权难,发生涉及土地利用纠纷群众上访20起,给街道、社区增添了大量工作。集体资产合同(协议)行为管理规定的制定,将有效化解因合同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