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加强廉政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发布时间:2014-11-27 09:24:29   来源:红河州纪委

红河县为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实施“三结合,三注重”教育模式,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该县在干部教育实践中,抓好日常教育工作的同时,每年集中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后备干部、新任公务员开展2—3次廉政宣传教育活动,把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结合起来,相互促进,扩大党风廉政教育的社会影响力,提升宣传教育的质量与效果。同时,在领导干部及配偶中开展“岗位树形象”,“家庭助廉洁”活动,促进了各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遵守党纪政纪的自觉性。2014年1—9月,全县先后共举办廉政教育培训3期,培训党员干部1425名。开展“家庭助廉”活动1次,共有79名实职正科级以上领导家属参加。

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该县在干部廉政教育中着力正面引导,注重廉洁修身教育,积极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把崇尚廉洁的思想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今年1—9月,县委共集中开展向焦裕禄、杨善洲、普发兴、李文勇等模范人物学习活动3次,参学人员达2400余人,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2场次。开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3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9部30余场次,1800余名党员干部受教育。

深入查访与作风建设相结合。今年以来,该县先后组织6个批次的检查组,对各乡镇、县属各部门各单位干部职工在岗、履职等情况进行10次督促检查,并对全县各个宾馆、酒店、旅游景点等开展明查暗访。1至9月,县纪委通报了违反机关作风建设方面的单位达52个,涉及干部职工50人,公务用车管理方面的单位1个。同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截至目前,共查处涉及医疗不正之风问题3件8人,查处涉及城乡社会保障民生资金违规操作问题3件3人,查处作风漂浮、效率低下问题2件1个单位和1人,查处“小”、“早”问题6件1个乡镇6个单位8人,查处“小官大贪”问题1人。通过深入查访,并对发现问题给予通报曝光,使全县各级各部门机关作风得到明显好转,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

注重任前廉政教育。该县坚持县纪委、组织、人社等部门联合开展新录用公务人员岗前培训、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培训、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培训。在每年举办的后备干部培训中,廉政教育内容均达3课时以上,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培训4课时以上。同时,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作用,定期不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赴红河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云南省“一大”会址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树立廉洁理念。2014年1—9月,全县各级干部到州县警示教育基地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接受教育9批次500余人。

注重日常监督教育。2014年以来,该县在干部监督教育中实行“纪委监督、两代表一委员监督、群众监督”三重监督机制,构筑干部日常管理“立体网络”。在干部群众监督员制度的落实中,公开聘任了20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离退休副处级以上干部和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担任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员”,对干部的管理由组织延伸到社会、由“八小时”以内延伸到“八小时”以外,形成了齐抓共管、联动互补、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实现了对干部的无缝隙管理。今年1—9月,县纪委共受理各方面的信访举报66件,其中信访了结44件,转初核11件,办结率85%,有效地提高了信访件的查办质量和效率,同时也对被举报人敲响了警钟。

注重政治思想教育。今年该县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律法规、廉政政策学习和向先进典型事迹学习,组织全县干部职工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积极引导干部群众正确认识国际国内形势,正确理解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改革、发展、市场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法纪观念,从思想上提升廉政免疫力。今年结合上述党纪法规的学习活动共开展了相关知识竞赛活动2次,共有18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了活动。先后收到学习心得20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