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四轮驱动”强化社区勤廉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4-11-20 16:01:10   来源:昆明市纪委

制度推动,编制长效“铁笼子”。 建立健全《官渡区社区干部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官渡区社区党组织工作规则》、《官渡区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对社区干部教育培训、日常管理、考核奖惩提供政策依据;社区制度规划、社会事务、工程项目、土地使用、资产管理、资金使用等社区重大事项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决策;每年对社区财务状况进行一次年度审计工作,社区基层组织任期届满时由区级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向社区全体党员和居民公开。

教育带动,打好清廉“预防针”。丰富警示教育内容和形式,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广大社区干部,切实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新任职的社区干部组织岗前培训,每年定期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并利用专题学习、远程教育站点强化日常自学;2014年,组织社区、小组干部旁听官渡区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公开审理,对全区81个社区开展居务监督业务培训,选树廉洁文化示范点营造廉政氛围,发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剖析》、《拒腐防变每月一课》等书籍和9期廉政公开信。

监督驱动,建立三维“防护网”。一是社区书记对社区干部上下班情况进行考勤记录,各街道党工委对社区干部在职、培训、奖惩、离任等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电子和纸质档案加强干部管理;二是社区干部年度考核由岗位目标考核和述职评议考核两方面组成,其中岗位目标考核占70%,述职评议考核占30%,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街道党工委对社区干部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审批后,考核结果向社区党员或居民进行公示;三是通过“五级联动”平台、社区干部满意度测评、党员民主评议等方式畅通民意诉求渠道,促进社区干部勤政廉政。

执纪促动,用好惩处“灭火器”。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社区干部,参照《昆明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给予问责;社区干部的问责由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被问责的情形构成违反党纪政纪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由区纪委、区监察局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