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五步走”破解“基层留人难”难题

发布时间:2014-11-18 08:45:31   来源:保山市纪委

近年来,由于基层工作环境相对较差,乡镇各类人才为了能回县城工作,千方百计找路子、拉关系调动工作,调动不了就采取“借用”方式回城,严重削弱了基层工作力量,影响了基层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施甸县深入研究,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在破解“基层留人难”的人才难题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一是“深入研究”定方案。由施甸县委组织部牵头组成调研组,深入各乡镇及县直部门单位进行调研,同时以电话、座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乡镇、部门单位负责人、被借用人员的意见建议,掌握第一手资料,研究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二是“两腿走路”清底数。施甸县召开专题会议,对摸排工作进行部署,实行组织人事部门、人员借出单位、用人单位共同配合,内外同时用力的“两腿走路”方式开展工作。在各用人单位自行摸底排查的情况下,由组织人事部门组成工作组,对摸排情况进行再核实,严防漏报、瞒报。据统计,全县共借调借用人员296人,其中公务员112人,事业干部163人,事业工勤7人,机关工勤14人。三是“情理双用”做工作。针对一些借用人员对清退工作的不理解、不支持,施甸县组织人事部门派出工作组,一对一向借用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反复做思想工作,最终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实现了清退工作和谐开展。四是“理顺关系”定规范。在全面进行清退的同时,施甸县针对一些单位因工作需要,确需借用人员的情况,实行特事特办,规定借用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且必须填写《施甸县借用人员审批表》,由用人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报请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同意方可借用。同时建立借用人员台帐,严格实行到期销号制。五是“强化督导”保长效。为防止再次出现无序借用人员情况,施甸县与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施甸县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清理和规范工作承诺书》,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联合县纪委、县委编办和县人社局组成督查组,不定期对清退工作开展监督检查、跟踪问效,对不按程序审批、自行借用人员的单位,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通过强有力的措施,2014年上半年共清退各类借用人员210人,保障了基层干部队伍的稳定。(赵贵银  陶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