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妇联专题开展全省妇联系统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14-11-15 16:21:47   来源:云南省纪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增强全省妇联干部廉洁自律,依法从政的意识,推进全省妇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省妇联于10月19日在昆明专题开展了“全省妇联系统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来自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妇联及省妇联机关、直属单位的300多名妇联干部参加了活动。

全体人员观看了《以案说法,反腐倡廉》专题教育片,通过省内外多个真实案例,从法正廉清、反对“四风”、法与权、法与情、法与钱、现身说法和法治兴邦等七个方面,深刻分析了腐败分子因为攀比、侥幸、拜金思想作祟,被欲望牵引,贪婪无边,越走越远,越陷越深的犯罪过程。深刻揭示了权力观严重错误,以个人意识代替法律,以及监管制度严重缺失的犯罪原因,带给与会者深深的震撼和触动。

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和红梅结合妇联系统民生项目的实施,以小额贷款为例,深入分析了全省妇联系统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面临的形势和重点,并就如何将反腐倡廉关口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作了部署。和红梅指出,错误的权力观是导致人生观错位的重要原因,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对党员领导干部而言,我们既是监督者,也是被监督者,一定要在行使监督权力的同时,树立自觉接受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的观念,时刻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

和红梅强调,好的风气是抓出来的,也是带出来的,各级妇联主席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职责,既要推进妇女事业的发展,也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率先垂范,带头规范从政行为,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和高度的警觉,坚决抵制各种歪风滋生蔓延的势头,更要敢抓敢管,带好队伍,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省妇联干部要从这些反面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五要”:一要坚定信念,自觉拒腐;二要接受监督,慎用权利;三要淡泊名利,洁身自好;四要率先垂范,履行职责;五要保持清醒,严守纪律。

和红梅要求,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要坚决克服妇联是清水衙门,腐败离我们很远的思想,在工作中,特别是在我们实施的各项民生项目,为民服务的过程中,要注重学习,吃透政策;要狠抓关键,确保质量;要突出重点,彰显特色;要加强沟通,推动工作;要强化监督,管好经费,使民生项目真正服务好群众。全省各级妇联干部要认真查找潜在的风险点,构建风险防控的防范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群众和组织的监督。全省妇联系统要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大力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以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为广大妇女群众服务,真正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